项目概况
尼勒克县加哈乌拉斯台乡公共照明项目***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3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Y20261001
项目名称:尼勒克县加哈乌拉斯台乡公共照明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96000
最高限价(元):1690163.9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尼勒克县加哈乌拉斯台乡公共照明项目
数量:1预算金额(元):1696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640盏路灯及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日内完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必须为本单位注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台线上
方式:***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投标人无需到达评标地点,***平台为“***平台(https://****.cn)”。(2)供应商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拒收。(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平台”拒收。(4)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网(http://www.****.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尼勒克县加哈乌拉斯台乡人民政府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加哈乌拉斯台乡
联系方式:150****7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景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道****号****楼
联系方式:185****5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文
电 话:185****552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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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尼勒克县加哈乌拉斯台乡公共照明项目)定稿.docx
277.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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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加哈乌拉斯台乡公共照明项目(0)-清单.rar
125.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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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472/NxvzL6EBLRKCxEZfoX6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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