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省本级][交易公告]三台废旧垃圾焚烧炉设备整体拍卖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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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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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某单位委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对以下三台废旧垃圾焚烧炉设备整体拍卖转让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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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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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让方条件和要求: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壹万元整转为货物清运押金,并在成交后10个自然日内2026年9月30日至10月10日清运完毕,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超期每日收取成交额1%的违约金。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经确认后,由委托方向买受人移交标的(不提供发票)。移交后的标的由乙方自行保管,如发生丢失、损坏等,甲方和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拆卸、搬运等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在拆卸、吊装、搬运等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标准,并要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标的的拆卸、吊装、搬运等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意外事故及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成交后,清运标的所产生劳务费、运输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因装卸、运输过程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情况(包括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等),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若造成委托方或第三方受损,买受人还应当承担其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拍卖人和委托人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在拆卸、吊装、搬运、清运等过程中,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施工,不得破坏场区内设施、路面等公共设施,发生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若造成委托方或第三方受损,买受人还应当承担其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拍卖人和委托人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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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式: 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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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让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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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期:2026年09月19日到2026年09月28日 上午8:00到12:00--下午14:00到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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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受让意向者****城****大厦****楼办理受让申请,提交有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26年09月28日 17: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交易资格。未受让者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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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受让意向者可自行实地踏勘,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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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产权转让的具体事项详见《产权交易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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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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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青海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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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雒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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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89****0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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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城****大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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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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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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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469/IkipvKABni4p5U9X-Qx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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