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兴路北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4377;安兴路北段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4380;
收款单位:****中心(延****中心)投标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兴路北段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子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子审服发〔2026〕批字11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本级财政资金,****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正中云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兴路北段(子长陵东侧路口至暖水沟包西铁路桥洞)。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安兴路北段(子长陵东侧路口至暖水沟包西铁路桥洞)进行提升改造,改造长度约340米,具体包括路面翻新、***网、人行道翻修、路灯更新等工程。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
2.4项目概算总投资:500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注: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城***网企业库”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申请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申请人不得在“***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2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26 年 7 月 6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6 年 7 月 11 日 08 时 00 分,使用CA***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为:****中心****中心交易厅;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网》、《***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其他
8.1如对本资格预审公告如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8.1.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8.1.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8.1.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1.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延安****街****层A304室,联系人:张琦,联系电话:138****8016。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子长市
联系人:高兆(接收异议联系人)
联系电话:153****7900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正中云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街****层A304室
联系人:张琦
联系电话:138****8016
监督单位:子长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
电话:0911-***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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