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延安新区环卫保洁、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平台(陕西省 ·延安市)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XGS-延安市-2026-0901
项目名称:延安新区环卫保洁、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4,994,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政道路及公共区域环卫保洁绿化养护):
合同包预算金额:66,114,743.1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6,114,743.17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绿化养护、环卫保洁服务(市政道路及公共区域环卫保洁绿化养护)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6,114,743.1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采购人对中标单位依据考核标准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得分≥80分且年度内月度考核不合格(月度考核得分<70分)累计不超过2次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年度考核得分<80分,或年度内月度考核不合格累计达3次及以上,或连续两个季度考核得分<70分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或解除合同。每年度合同的签订以延安市新区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到位为前提。
合同包2(鲁艺公园、文化公园、人民公园环卫保洁绿化养护):
合同包预算金额:8,880,156.8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880,156.83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绿化养护、环卫保洁服务(鲁艺公园、文化公园、人民公园环卫保洁绿化养护)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880,156.8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采购人对中标单位依据考核标准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得分≥80分且年度内月度考核不合格(月度考核得分<70分)累计不超过2次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年度考核得分<80分,或年度内月度考核不合格累计达3次及以上,或连续两个季度考核得分<70分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或解除合同。每年度合同的签订以延安市新区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到位为前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政道路及公共区域环卫保洁绿化养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主观分赋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6]10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鲁艺公园、文化公园、人民公园环卫保洁绿化养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主观分赋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6]10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政道路及公共区域环卫保洁绿化养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且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及代理人本单位证明(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公司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2026年3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2026年3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承诺);
(7)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单位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标包投标;对两个及以上标包投标的,其所有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包2(鲁艺公园、文化公园、人民公园环卫保洁绿化养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且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及代理人本单位证明(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公司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2026年3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2026年3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承诺);
(7)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单位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标包投标;对两个及以上标包投标的,其所有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23日 至 2026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平台(陕西省 ·延安市)平台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心交易八室
开标地点:****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使用CA***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中心,***平台中的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单位界面进行报名,然后下载采购文件;
(2)请投标单位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单位库;
(3)开标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文件上传提交;投标单位需在开标前登录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解密;
(4)本次公告在《***网》、《***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大厦
联系方式:0911-***1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信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市本级陕西省****城兰池大道中段18****中心
联系方式:182****3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娜
电话:182****3555
瑞信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2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464/NJ4hyaABMqitpwL5zHK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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