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翥街道光伏发电项目(变更)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昆明五华区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使用林地项目名称:西翥街道光伏发电项目(变更)。
三、使用林地的用途:塔基、箱变分接箱、进站道路、升压站。
四、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响水箐片区。
五、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使用林地范围详见西翥街道光伏发电项目(变更)使用林地现状图,实际使用林地面积0.9843公顷,其中:已批继续使用林地面积0.9643公顷,变更增加使用林地面积为0.0200公顷。
六、使用林地上原林木情况:变更增加使用活立木蓄积0.61立方米,主要树种为柏木。
七、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西翥街道光伏发电项目(变更)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使用林地属于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大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村(一至八组)、苦葛箐居民小组;龙庆社区居民委员会二村二组居民小组、二村三组居民小组管理使用。
八、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按照云南昆明五华区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林权所有者签订的补偿协议,该项目林地补偿费用由云南昆明五华区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足额支付给林权所有者。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五华区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65****38。
昆明市五华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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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4527/LamUOKEBMqitpwL5CxM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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