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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2024.5.6交通事故鉴定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2025-08-06合同验收-合同湖南 - 长沙市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湖南 所属地区 长沙市
采购单位 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188****2560 朱磊 159****6588 139****8800 更多联系方式(11个)

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 迪安司法鉴定中心 成交金额 111万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2024.5.6交通事故鉴定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WCCG-GK-202507210020-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城分局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望****路****号
供应商(乙方): ****中心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湖南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A****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4.5.6交通事故鉴定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4.5.6交通事故鉴定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1 1110000
合计金额小写: 111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壹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期限

单价

备注(收费标准)

1

2024.5.6交通事故鉴定

1.法医类鉴定包括但不限于;伤情鉴定;尸表检验;尸 体解剖;诈病、诈伤鉴定,法医毒物(乙醇)的检验鉴定;其它法医类鉴定等根据案件需要进行的鉴定内容。痕迹类鉴定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痕迹鉴定;纺织品痕迹鉴定;机动车辆号码原始显现;痕迹显现;车辆速度鉴定;其它痕迹物证类鉴定等根据案件需要进行的鉴定内容。

1年

1110000

鉴定收费标准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司法厅《关于重新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

(2021)798号)

本合同服务内容按上述收费标准的80%(即八折)结算。

合同金额小写:1110000.00元

大写:壹佰壹拾壹万元整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服务方式:(合同的服务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法医类鉴定包括但不限于:伤情鉴定;尸表检验;尸体解剖:诈病、诈伤鉴定,法医毒物(乙醇)的检验鉴定:其它法医类鉴定等根据案件需要进行的鉴定内容。痕迹类鉴定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痕迹鉴定:纺织品痕迹鉴定:机动车辆号码原始显现;痕迹显现:车辆速度鉴定;其它痕迹物证类鉴定等根据案件需要进行的鉴定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按照GA/T1087-2021标准开展技术鉴定工作,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地面痕迹、车体痕迹、人体痕迹及其他痕迹进行勘察、比对、分析、判断,并做出鉴定意见。包括同一性鉴定、种属鉴定,综合鉴定、可分为是否发生过碰撞、碰撞部门和形态碰撞位置、整体分离痕迹、客体唯一性标识、痕迹形成客体、痕迹种类、痕迹形成方式、痕迹形成过程等鉴定。

(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鉴定,按照GA/T642-2020标准和GB7258-2017标准开展技术鉴定工作。

(3)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按照GB/T33195-2016标准和GA/T1133-2014标准开展技术鉴定工作。

(4)法医毒物(乙醇)的检验鉴定,按照2025年8月1日开始执行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24标准开展技术鉴定工作。

(5)以上标准若有更新,乙方应当按照最新的标准进行鉴定。

2.人员配置要求

每项具备鉴定资质的技术人员不少于三人,二十四小时保障服务。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无要求

4.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二年合同结算总金额不超过2220000元;当结算总额未超过111万元/年时, 按实际金额结算;当结算总额超过111万元/年时,按111万元/年结算
2.付款方式:

采用不限制鉴定次数且鉴定费用上限包干的方式(年度结算总额不得超过111万元/年),分季度支付,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甲方的付款期限不超过60日。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中心:731907003910902)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8-10 —— 2026-08-09
五、服务地点
****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指定地点(含长沙市范围内)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本项目参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质量要求

1、坚持七个基本原则:独立、客观、科学、专业、依法、准时、保密:检验或评估机构应当独立于检验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并确保检验数据和结果不受其他组织或者人员的影响;检验机构应当指定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与检验业务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检验人应当予以回避;检验人不得与其检验活动所涉及的检验业务委托人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影响其检验判断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活动;检验人应当具备与检验活动相适应的检验能力和水平,并符合国家有关检验人员资质要求的规定;检验或评估机构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2依法检验:乙方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乙方须按照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组织检验检测工作。

3按时检测:按照甲方要求,严格按时开展采样、样品检测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测报告,及时将检测结果报甲方。

4结果运用: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真实有效,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按甲方要求,做出阶段性及年度评价报告。同时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擅自公开检测结果,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样品的检测结果及其结果管理不当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检验报告中的记录应具体详细,检验意见应精简明确。名词术语必须准确规范,不得使用俗语或外语译音。文书格式应统一按规定的文书格式规范制作并注明签发日期。

6乙方检验时,必须对所有检验的项目拍照或录像存档,并做好原始数据的文字记录,对当事人到场见证的应在原始检验记录上签名,如当事人不愿意签名的应作好记录;对当事人不按时到场见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见证并做好记录。

7乙方必须对所有的检验委托书和原始资料(包括检验照片、数据文字原始记录、视频资料等)复印归档,随时接受甲方及相关管理部门检查。

8乙方应当制定科学合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突发事件应急服务预案,并实行技术检验小组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照常值班,保证在遇到突发性事故需要到现场检验时,能派出鉴定人在1小时内赶到指定地点。

9、服务响应时间: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后,乙方派遣的检测、鉴定人员须在1小时内赶到甲方指定现场。乙方应保证24小时服务(无节假日),无条件满足应急检验鉴定工作的要求,即对于敏感、特殊、重大、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的快速检验鉴定,鉴定人承诺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配合交警部门现场勘验或到达检验地点实施检验和采集样本,并在甲方指定时限内完成鉴定报告,超出三次(含)以上在1小时内未响应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甲方将不定期随机抽查各类鉴定结论进行审核,核查其结论是否准确;是否公平、公正。发现问题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三次(含)以上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样品的检测结果及其结果管理不当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对甲方造成的经济上损失,由乙方承担。

11,按照甲方要求,严格按时开展采样、样品检测等工作,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真实有效,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或评估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测报告,及时将结果报甲方。检验严格遵守保密法规,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检测或评估结果。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

5.3.1乙方应当独立于检验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数据和结果不受其他组织或者人员的影响。发现一起受干扰影响的扣50分,扣完为止。

5.3.2乙方应当指定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与检验业务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检验人应当予以回避。发现一起违规情况扣10分,扣完为止

5.3.3检验人不得与其检验活动所涉及的检验业务委托人存在利益关系,发现一起违规扣10分,扣完为止。

5.3.4检验人应当具备与检验活动相适应的检验能力和水平,并符合国家有关检验人员资质要求的规定。发现一起无资质或资质不符人员扣10分,扣完为止。

5.3.5乙方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发现一起程序不到位扣10分,扣完为止。

5.3.6按照甲方要求,严格按时开展采样、样品检测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测报告,及时将检测结果报送给甲方。未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或未及时报送甲方的,发现一起扣10分,扣完为止。

5.3.7检测结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真实有效,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按甲方要求,做出阶段性及年度评价报告。未按时提供评价报告扣10分,发现一起虚假报告扣20分,扣完为止。

5.3.8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擅自公开检测结果,乙方和检验人对样品的检测结果及其结果管理不当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发现一起违规扣10分,扣完为止。

5.3.9乙方未根据甲方工作要求按时履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发生一起扣20分,扣完为止。

5.3.10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每月统计相关鉴定数据情况报交警大队,缺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

5.3.11 对于鉴定机构的监管,大队一是每季度不定期随机抽查十起各类鉴定结论进行审核,核查其结论是否准确;二是由办案民警监督其在鉴定过程中是否公平、公正。甲方按照1000元每分的标准扣除乙方当季费用。如果季度考核低于6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可以合理协商。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服务时间一般都为正常工作时间,但是不排除特殊紧急情况(非工作时间),响应时间为1小时。

(2)合同期内乙方在检验、鉴定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不良社会反应,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

(3)甲方将不定期随机抽查各类鉴定结论进行审核,核查其结论是否正确,是否公平、公正。发现问题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两次(含)以上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和乙方的检验人对样品的检验及其结果管理不当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对甲方造成经济上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4)本项目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季度考核的平均分高于80分)续签下一年合同,不合格则重新采购。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合同期内乙方工作人员因履行职责所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乙方有任意一条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实施的违约行为,甲方均有权向乙方主张合同总额30%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具体违约情形决定是否单方解除本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长沙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杨海勇 法定代表人: 陈萍
委托代理人: 李建军 委托代理人: 黄军璋

附件列表:
  1. 望城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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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393/jDdcfpgBtavodC9fkUy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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