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市公安局机关院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60825002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市公安局机关院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路****号 供应商(乙方): 华实安装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楼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计金额小写:3800000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捌拾万元整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零星维修服务项目是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由市财政投资的建安工程类项目,范围主要为市局机关一院、机关二院等(包含不动产权登记在长沙市公安局名下由非独立核算单位管理使用和市局以租赁等方式取得有具有特定用途的)院落房屋建筑主体及附属结构,道路交通、给排水和园林绿化亮化景观设施,电气线路燃气暖通管道等。 2.人员配置要求乙方必须按相关管理规定选派项目负责人,并根据工程需要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郭孟平,技术负责人朱凯君,施工员肖军,安全员陈佳,质量员薛少君)。该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且该项目负责人应常驻工地督促施工,并保证相关施工人员和设备数量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若甲方认为乙方投入工程的施工管理人员有待加强及改善时,乙方应无条件响应,不得借故拒绝或以此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及索赔。同时,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均需向甲方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以便查验。 乙方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必须提交相关的书面申请,说明原因且理由充分,在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且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技术及能力等各方面应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能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4.其他要求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维修任务通知后,乙方须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进行施工,确保按时保质完工交付。如发生非甲方原因导致的误期,则甲方将按每天1000元的标准进行扣罚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单个项目结算价的50%。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并遵守甲方关于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文档、资料、图片、数据等所有相关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密。一旦发生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造成的失泄密事件,经查证属实,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折扣率 79% 2.付款方式: 项目不提供预付款,不预留质保金,一个季度为一个结算周期,单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专业性较强且工程量较大的项目视情况单独结算。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审定结果为执行中标折扣率后的金额。年度结算总金额不超过380万元。
收款账户: ****城支行(华实安装有限公司:43050177613600000040)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9-01 —— 2027-08-31
五、服务地点长沙市公安局机关一院、机关二院等院落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 (6)履约验收标准:以《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JGJ59)、《****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T36-2016)、《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89-200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等规范为验收质量评定标准。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依据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执行。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依据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执行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依据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执行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3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依据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执行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依据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
附件列表:
- 长沙市公安局机关院落零星维修服务合同.doc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393/P5frnaABMqitpwL5SCYe.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