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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服务外包合同公告

18小时前合同验收-合同湖南 - 长沙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服务
省份/直辖市 湖南 所属地区 长沙市
采购单位 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0731-****1100 0731-****5608

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 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见正文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环卫保洁服务外包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TXCG-GK-202607170004-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 湖****路****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路****号202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卫保洁服务外包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环卫保洁服务外包 清扫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1768800
合计金额小写: 1768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柒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项目概况

主要负责街道范围内五个社区背街小巷、****小区****楼道、****广场、公共设施等区域的清扫保洁、小区道路旁(非园林范围)绿化带保洁及养护、路面破损维护、2.5米以下“牛皮癣”的清理、果皮箱等垃圾容器的保洁和箱内废弃物的清掏、无主生活堆物的清理、背街小巷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数字化案卷处理及各种重大活动及突发性事件环境卫生处理、结合项目实际配套引进创新服务体系,包括****小区管理。

2、服务范围与内容

(一)服务范围:本项目为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范围主要包括文源街道辖区内金汇社区居民区、梅岭社区居民区、天鸿社区居民区、文源社区居民区、状元坡社区居民区,青园路及侧边居民区、曲塘路、状元坡巷、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停车坪、楼梯间等总平面积约80919㎡,围墙、栏栅等总立面面积约12852㎡。

序号

社区名称

服务范围

备注

1

金汇社区

芙蓉南路一段8栋屋周边。

在服务期限范围内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和变化的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2

梅岭社区

青园路(韶山南路青园路口—****路****号市二建公司);无名巷:铁道附属子弟小学消防通道(铁道生鲜市场西侧);曲塘路:****路****号新华印刷集团出入口上坡沿线路段居民区;晓园百货(****路****号邮政银行西侧);煤炭公司宿舍(****路****号铁道生鲜市场南侧);外贸服装厂(****路****号)。

3

天鸿社区

****小区****楼之间道路以及11、12、13、****楼梯间;****小区农商行至小湘钵停车坪;剑桥名门前坪绿化带(****广场);南二环立交桥下绿化带;南二环铁路旁沿线绿化带;****楼、经贸局、雨花亭宿舍三栋房子;南二环至天鸿小学道路(樱花路南二环路段);****小区道路(樱花路竹塘路至天鸿小学门口);社区前面铁路沿线绿化带。

4

文源社区

****小区;商贸机械物资公司宿舍及旁边辅路;青园路豪雅酒店至文源派出所;林大路社区文化公园。

5

状元坡社区

状元坡巷:状元坡牌坊至林科大继教院大门;无名巷:林科大继教院大门左侧至筑安雅居;井岗小学无名巷。

3、金额明细:1768800元/年,,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金额明细详见《报价文件》。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清扫保洁

负责街道辖区服务范围内道路墙根到路基的机械化清扫、人工清扫、巡回保洁(****小区、背街小巷、绿化带)。

2、清洗作业

负责街道辖区服务范围内道路的机械化清洗、人工清洗(机械化作业包含夜间强冲、机扫、人工清洗、降尘和液面洗尘)。

3、垃圾清运

保洁斗车和垃圾果皮桶:负责斗车和垃圾果皮桶的清、掏、抹、洗和维护作业。

其它垃圾及堆物:负责街道辖区服务范围内次干道、****小区、庭院定期收集、清运,无主生活垃圾堆物(如:烂桌椅、沙发、床、席梦思等废旧成堆的垃圾),定期负责分解和分类处理,符合垃圾分类管理和文明创建要求。

4、牛皮癣

负责街道辖区服务范围内所有区域2.5米以下“牛皮癣”的清理。

5、公共设施

负责街道辖区服务范围内含电线杆、电话亭、公交站、消防栓、路名牌、果皮桶等公共设施的清洁、抹洗。

6、市政维护

负责街道辖区服务范围内的破损路面、侧石等维修、维护。

7、园林绿化维护

负责街道辖区服务范围内的所有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

8、迎检、突发事件

负责处理街道辖区服务范围内的环卫类应急、迎检等突发工作,储备应急人员、车辆、设备等,坚决服从各级机构指派的临时任务等突发事件。

9、***平台检查

负责本合同服务内容中数字化案卷的处理销案。

10、其它检查

负责文明办、城管局等部门组织的文明创建、城市管理等检查。

2.人员配置要求

1、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适龄人员必须购买五险,必须为全员购买意外保险。

2、一线作业岗位要求,总人数不少于36人,其中设置项目经理1人、保洁组长1人、洒水车司机1人、冲洗员1人、垃圾清运司机2人、保洁员30人(保洁员内设保洁班长1人)。拟任项目经理需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管理类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人社部门及其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6年4月至2026年6月)社保证明。如人员出现无故缺岗,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在当月考核得分后另行扣除。作业效果不佳,采购人将进行书面通报,一年内出现两次通报,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需配备性能良好且能正常运转的垃圾清运车辆2台,小型水车1台。并按人数配备垃圾收运车和保洁工具。如遇政策变化或相关要求需增加应急车辆,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配备。

2、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所有****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要求统一安装环卫车辆作业警示装置,并符合相关作业要求。所有机械作业车辆尾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方可上路作业。

3、一线作业岗位人员工作轨迹须配备电子岗位工牌(含GPS和轨迹);车辆工作轨迹须安装GPS。***平台,由平台按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即时反馈至街道。

4.其他要求

1、项目服务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2服务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国库集中支付)。

2.2付款方式:按两个月一次进行支付,采购人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以月度考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中标人在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后,采购人在第三个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前两个月服务费,特殊情况下顺延支付,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

3、合同资金支付:按两个月一次进行支付,采购人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以月度考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中标人在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后,采购人在第三个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前两个月服务费,特殊情况下顺延支付,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具体考核项及方式,详见附件一《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和附件二《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清扫保洁考核评分表》)

4、履约验收监督检查: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4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按两个月一次进行支付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4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按两个月一次进行支付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4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按两个月一次进行支付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4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按两个月一次进行支付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4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按两个月一次进行支付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4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按两个月一次进行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66010154800001796)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9-26 —— 2027-09-25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验收主体: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

2.组织方式: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自行组织。

3.时间或条件: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自查情况作为书面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单位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

4.验收方式:采购人每月组织人员对环卫保洁服务进行一次考核及验收,并对照附件一《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和附件二《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清扫保洁考核评分表》量化打分。

5.验收范围:按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和工作要求及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6.验收依据:以采购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和工作要求及质量标准为准,并按照附件一《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和附件二《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清扫保洁考核评分表》量化打分结果为验收依据。

7.验收程序:

7.1启动履约验收程序: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自查情况作为书面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单位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

7.2成立验收小组: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启动后,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由采购人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不少于3人以上单数组成的验收小组,由验收小组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

7.3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并签字,并出具确认表。

7.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7.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

7.6验收结果公告:采购人在履约验收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在“***网”公开验收结果及验收意见。

7.7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与采购项目采购档案保存期一致,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

7.8验收相关费用支付: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附件一: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暂行考核办法》、《附件二:《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清扫保洁考核评分表》》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附件一: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暂行考核办法》、《附件二:《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清扫保洁考核评分表》》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附件一: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暂行考核办法》、《附件二:《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清扫保洁考核评分表》》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附件一: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暂行考核办法》、《附件二:《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清扫保洁考核评分表》》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附件一: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暂行考核办法》、《附件二:《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清扫保洁考核评分表》》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附件一: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暂行考核办法》、《附件二:《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清扫保洁考核评分表》》执行。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4.1.1服务监督考核权:有权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环卫考核细则,开展日常巡查、月度/季度/年度现场考评;检查道路清扫、垃圾清运、机械化作业、人员在岗、设备配置全流程;发现卫生不达标、作业频次不足,下发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1.2费用管控与扣款权: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直接挂钩,服务质量不达标、整改逾期、违规用工、安全隐患、群众投诉频发,按合同约定扣减当期服务费;存在严重违约、多次整改无效,有权扣除服务费用金。

4.1.3人员、设备监管权:核查乙方保洁人员在岗数量、年龄、着装、社保工资发放;核查环卫车辆、保洁工具、新能源设备配置与使用情况;乙方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履职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人员。

4.1.4作业调度与应急指挥权:重大活动、文明创建、雨雪冰冻、突发垃圾污染、扬尘管控等场景,统一调度乙方人员、车辆开展突击保洁、应急清障;有权下达临时保洁、立面清理、垃圾分类督导等。

4.1.5合规核查权:检查乙方用工合规性(劳动合同、社保、工伤保险)、安全生产台账、作业台账、环卫数据;核查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发现违规可责令停工整改。

4.1.6违约处置与合同解除权:乙方多次考核不合格、拒不整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擅自转包分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偿经济损失,纳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4.1.7资料查阅与验收权:有权查阅乙方作业记录、人员考勤、设备运维、财务支出台账;项目分阶段、年度组织履约验收,验收不合格暂缓或不支付服务费。

4.1.8政策调整管理权:上级政策更新,可依法调整作业标准、保洁范围,提前书面告知乙方。

(二)义务

4.2.1资金支付义务:按合同约定周期、考核结果足额拨付保洁服务费;预算提前纳入年度财政,保障资金稳定;不得无故拖延、拒付合规服务费,付款流程公开规范。

4.2.2提供基础资料与作业边界:向乙方移交辖区道路、垃圾收集点、绿化带作业点位图纸、清单;明确保洁红线范围、管理标准、上级考核文件;提供辖区环卫管理相关制度文件。

4.2.3协调外部作业条件:****城管、社区、商户、物业等主体,消除作业阻碍;协调垃圾中转站水电基础条件;处理群众阻碍保洁作业的纠纷,保障乙方正常开展工作。

4.2.4履行告知与沟通义务:辖区道路施工、片区改造、临时封路等影响保洁作业的事项,提前书面通知乙方;考核扣分、整改要求出具书面文书,做好沟通解释;重大政策、作业标准变更提前协商。

4.2.5配合应急与协同工作:遇暴雨、冰雪、大型活动,同步下达任务、共享现场信息;协助乙方对接上级主管部门迎检工作。

4.2.6公平公正履约监管义务:考核标准统一、巡查记录客观完整,不得随意增设合同外不合理要求;不得干涉乙方正常合法用工、内部经营管理;不得索取回扣、违规占用乙方设备人力。

4.2.7合同到期交接配合义务:服务期满前组织现场盘点、台账核对;协调新旧服务商平稳交接,配合乙方完成人员、设备撤场、剩余款项结算。

4.2.8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建立项目履约台账,留存考核、付款、整改全部档案;按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履约绩效情况,接受财政、审计监督检查。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4.1.1服务费收取权:按合同约定周期、考核结果,凭合规发票向街道(采购人)申请支付保洁服务费;甲方无故逾期付款、无依据大额扣款,乙方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赔付资金占用损失。

4.1.2自主运营调配权:在投标承诺、合同标准框架内,自主统筹人员排班、环卫车辆调度、作业路线规划;更换项目总负责人需提前报采购人书面同意,普通保洁人员内部调配无需甲方审批。

4.1.3获取作业配套资料与协调协助权: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保洁范围图纸、点位清单、考核标准、辖区环卫管理文件;遇商户阻工、跨社区协调、垃圾转运点位冲突等问题,可申请街道出面协调保障正常作业。

4.1.4合同变更协商权:若甲方单方面扩大保洁范围、提高作业频次、增加大量无偿专项任务、强制调整作业标准,乙方有权提出费用调整、工期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按合同主张补偿。

4.1.5考核异议申诉权:对月度/季度/年度考核扣分、整改通知、服务费用扣除存在异议,可提交现场佐证材料向采购人申诉,要求复核现场检查记录。

4.1.6违约追责与索赔权:因甲方未履行协调义务、未及时下达作业通知、无故拖欠款项造成乙方人工、设备闲置损失,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

(二)义务

4.2.1服务履约基本义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约定范围、频次、质量标准开展全域保洁:道路清扫、垃圾收运、绿化带捡拾、小广告清理、垃圾分类督导、雨雪应急清障、重大活动环境保障等全项作业达标。建立内部自查机制,对甲方巡查、群众投诉、上级督查发现问题,按整改时限闭环处置,接受整改复查。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本项目主体保洁服务。

4.2.2人员、用工合规义务:足额配齐投标承诺管理人员、一线保洁人员,统一工装、持证上岗;定期开展安全、文明作业、环卫规范培训并留存台账。并依法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全员缴纳社保、工伤保险,配齐劳保用品,购买团体意外险;杜绝欠薪、超龄用工、违规劳务派遣,承担全部用工纠纷、工伤赔偿责任。作业人员文明作业,服从街道统一应急调度,言行规范,不得与商户、居民发生冲突,出现投诉第一时间处置。

4.2.3设备、物资、安全管理义务:按投标承诺配齐道路冲洗洒水车、垃圾收集工具、清扫工具等全部设备耗材,自行承担采购、燃油、维修、更换、维保全部费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车辆作业、路面保洁安全防护;作业路段设置警示标识,杜绝交通、摔伤、机械伤害事故;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规范处置垃圾、油污、消杀废弃物,落实扬尘管控、绿色低碳作业要求,遵守环保法规,杜绝二次污染。

4.2.4台账、监管、配合考核义务:完整建立作业台账、人员考勤、车辆运维、清运记录、整改回执、安全培训、工资社保发放凭证,随时接受甲方、财政、审计等上级主管部门查阅核查。全程配合采购人日常巡查、绩效考评、履约验收,无条件提供现场检查条件,根据考核结果承担服务费扣款。

4.2.5协同、应急、交接义务:主动配合采购人各项专项整治及应急任务。合同到期前30天完成人员、设备、作业资料盘点,配合新旧服务商平稳交接,完整移交作业点位、台账、工具物资,不得故意设置交接障碍。保守项目辖区环卫管理相关工作信息,不得泄露街道内部管理资料。

4.2.6违约责任兜底义务:若多次考核不合格、拒不整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违规转包、拖欠工人工资,自愿接受扣除服务费,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偿全部损失。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附件一: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暂行考核办法》、《附件二:《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清扫保洁考核评分表》》执行。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附件一: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暂行考核办法》、《附件二:《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清扫保洁考核评分表》》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附件一: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暂行考核办法》、《附件二:《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清扫保洁考核评分表》》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附件一: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暂行考核办法》、《附件二:《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清扫保洁考核评分表》》执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自2026年9月26日起执行。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周云 法定代表人: 靳勤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张红日

附件列表:
  1. 报价文件.pdf
  2.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docx
  3. 附件一: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暂行考核办法.docx
  4. 附件二:《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清扫保洁考核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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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393/9RF7x6ABLRKCxEZfIJD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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