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湘****城区湘江干流蔡家洲,主要由船闸、电站、泄水闸、坝顶公路桥等组成。上下游锚地钢引桥2012年随船闸通航投运,主要供上下游锚地工作人员通行使用,现已运行近15年,2023年原计财部在《长沙枢纽上游趸船钢引桥油漆翻新及上下游趸船外围除锈喷漆项目》合同中,对上游锚地钢引桥进行除锈喷漆施工,保质期一年。截至目前,上下游锚地钢引桥由于长期裸露在室外,空气潮湿,未采用喷锌防腐工艺处理,多处油漆大面积脱落,锈蚀严重,且主要受力部位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锈蚀现象,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保障上下游锚地钢引桥安全运行和人员通行安全,需及时进行除锈喷锌防腐处理。
二、相关标准:
1.《船闸上游锚地》(第二分册 锚地钢引桥)施工图设计
2.SL105-2025 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
3.GB/T14173-2008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4.GB/T1031-2009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表面结构轮廓法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5.NB/T 11675-2024 水电工程金属结构设备防腐蚀技术规程
6.SDZ014-85 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7.GB/T1720-2020 漆膜划圈试验
8.GB/T13452.2-2008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测定
9.GB6514-202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
10.GB/T8923.1-2011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
11.GB/T 13288.4-2013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喷射清理后的钢材表面粗糙度特性 第4部分:ISO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的校准和表面粗糙度的测定方法 触针法
12.GB/T9286-2021 色漆和清漆 划格试验
13.GB/T3181-2008 漆膜颜色标准
注:以上标准如有更新或不全按照国家最新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是否首购产品 |
|
1 |
上下游锚地钢引桥除锈防腐项目 |
1.00 |
954175.94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项目实施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180日历日内完成。
1.2服务地点:上下游锚地
五、服务标准:
一、项目内容和要求
根据船闸上下游锚地设计施工图(附图),本次上下游锚地钢引桥除锈防腐项目对上下游锚地钢引桥采取喷砂除锈、热喷锌打底、三层涂料保护。具体实施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上、下游锚地钢引桥除锈防腐
上游锚地由一座3.4×36.0m(宽×长)活动式桁架钢引桥和四座3.4×24.0m(宽×长)固定式桁架钢引桥组成。钢引桥采用平行弦桁架作为主支撑结构,桁架高3.5m,节距为3.0m,上、下弦、腹杆均为封闭式矩形截面。防腐部位主要包括;花纹钢板、主桁架、上平联、下平联及梁格结构、栏杆、踏步等。此次上游锚地钢引桥防腐面积共计约1901㎡。
下游锚地由一座3.4×48.0m(宽×长)活动式桁架钢引桥和两座3.4×24.0m(宽×长)固定式桁架钢引桥组成。钢引桥采用平行弦桁架作为主支撑结构,桁架高3.5m,节距为3.0m,上、下弦、腹杆均为封闭式矩形截面。防腐部位主要包括;面板、主桁架、上平联、下平联及梁格结构、滚轮装置、栏杆、踏步等。此次下游锚地钢引桥防腐面积共计约1409㎡。
(二)除锈防腐施工工艺流程及要求
1.表面预处理。采用喷沙除锈处理按相应规范执行。石英砂磨料粒径应在0.5~2.0㎜范围内,磨料应不易碎裂,粉尘少。喷射处理后的金属表面清洁度等级按照《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8923.1-2011规定的除锈等级Sa2.5级,粗糙度符合《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T105-2025中的有关规定,如为常规涂装部位,Rz宜为60~100μm;如为埋件接触面,Rz宜为40~70μm,且应干燥、无灰尘、无污渍。表面预处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涂装作业。
2.涂装。本防腐涂层采取用热喷锌,三层油漆覆盖。防腐要求如下:
(1)热喷锌三道,喷锌总厚度≥160μm,每道厚度应在50~80μm范围以内,喷涂用锌丝纯度不低于99.99%,直径宜为2mm或3mm,其质量应符合相应规范的有关要求。完成后应对金属涂层外观进行检查,厚度进行检测,并应符合规范GB9793规定。
(2)封闭底漆为环氧富锌底漆,干膜总厚≥30μm
(3)中间漆为环氧云铁中间漆,干膜总厚≥120μm
(4)面漆为氯化橡胶面漆,干膜总厚≥140μm
涂层的厚度及结合性能检验应符合规范SL105规定,耐蚀性及密度等检验应符合规范GB9793规定。涂装漆膜总厚度≥290μm。面漆颜色定为中蓝色。油漆的质量和调制应符合相应规范的有关要求。
金属表面除锈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尽快进行涂覆,其间隔时间可根据环境条件一般不超过4~8小时。各层涂料涂装间隔时间,应在前一道漆膜达到表干后才能涂装下一道涂料,具体间隔时间可按涂料生产厂的规定进行。
(三)上、下游锚地钢引桥踏步更换
2013年,原海事局在上游锚地3.4×36.0m(宽×长)活动式桁架钢引桥和下游锚地3.4×48.0m(宽×长)活动式桁架钢引桥上加装踏步,当前踏步锈蚀严重,原踏步需拆除,并重新制作焊接新踏步。踏步尺寸:踏面长1000mm,宽300mm,高80mm,上游锚地总长36m,115步,面积约44㎡(踏步尺寸在施工时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下游锚地总长48米,155步,面积约60㎡(踏步尺寸在施工时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工艺要求:踏步采用花纹不锈钢板,厚度≧3mm,踏面宽300mm,踢面高80mm,倾角30°~40°,护栏高度≧1.2m,立柱采用φ50×3mm钢管,间距≤1.1m,横杆上中两道,中杆居中。
同时,上游钢引桥有几处桥面面板锈蚀严重,甚至有锈穿的情况,需进行拆除更换。上游锚地3.4×36.0m(宽×长)活动式桁架钢引桥和下游锚地3.4×48.0m(宽×长)活动式桁架钢引桥踏板底部钢板都需更换,总面积合计117.6㎡。
二、安全防护和环保措施以及施工工期要求
本项目施工需搭设施工作业脚手架,系临水高空作业,根据安全生产的要求,落实安全质量管理、防坠落措施和防环境污染措施。
(一)安全质量管控要求
1.须建立完善项目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项目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防腐除锈工必须持证上岗,人员配置满足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2.严格执行水工金属结构防腐、高空临水作业相关规范标准,落实全过程质量管控;原材料进场须核验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除锈、喷锌、涂装、构件拆除更换各工序必须执行中间验收,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开展下道工序。
3.防坠落措施:依据 GB55023《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搭建脚手架,***网;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落实安全带、安全帽等个体防护,严禁违章作业;定期开展现场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及安全教育。
4.施工全过程做好质量记录,完整留存除锈等级、涂层厚度检测记录、构件制作安装检验记录,作为竣工验收归档资料。
(二)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1.防环境污染措施:由于喷砂和喷锌对环境污染影响极大,在施工过程,用彩条布对施工区域进行隔离,桥下水域临时装设拦污漂浮。
2.落实噪音控制: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段,减少对周边环境干扰;
3.污水控制:施工产生的清洗废水、涂装废液集中收集处置,严禁直排湘江;
4.扬尘控制:喷砂作业做好密闭围挡、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扩散;
5. 材料堆放:油漆、锌丝、石英砂等物料分类存放,做好防渗防泄漏,废弃涂料、砂料、拆除旧构件分类回收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三)施工工期要求
1、施工工期按照先实施下游锚地钢引桥再实施上游锚地钢引桥予以安排。
2、采取适当投入和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工期,减少施工对锚地工作人员工作的影响。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存在以负值综合单价列示的拆除、旧钢材回收类服务子目,供应商响应报价中,该类子目的综合单价不得低于采购人工程量清单给定的对应单价,若任一负值子目报价低于清单给定单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须结合现场工况完整测算全部工作内容,报价包含本项目人工、材料、机械、脚手架、安全文明、环保措施、拆除外运、旧料回收、检测、管理、税金、保险、成品保护、质保期服务等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一切费用,总价包干,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六、验收标准:
一、完工验收要求
1.1防腐工程交付使用前,应进行完工验收,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技术条款及有关规范的规定。
1.2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完工报告,报告中包含以下资料(不限于):
(1)油漆等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或复验报告。
(2)表面预处理及涂装施工记录,包括施工过程中对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情况。
(3)施工过程中主要内容的中间签证材料。
1.3验收组织方式: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1.4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本项目的履约验收时间为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如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质量标准及保修
2.1符合最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以及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2.3质量保修:执行国务院【2000】279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按金属结构质保条款执行,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本项目质保期为壹年。
七、其他要求:
一、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项目配备1名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名及以上防腐除锈工,持有相关证件上岗进场施工。
二、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办公室
2.2付款方式:完成下游锚地钢引桥防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50%;完成上游锚地钢引桥并经验收合格,且完成合同项目结算后支付结算金额90%;一年后支付结算结算金额100%。
2.3本项目的合同价款形式为固定总价,即总价包干方式,但最终结算价应以采购人认定的第三方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
3.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日历日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订成册交采购人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4.本项目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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