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株洲市芦淞区交通运输局(采购人名称)的2026年株洲市芦淞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株洲市芦淞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2026)430203000003-1
3.委托代理编号:HNTZ-2026109
4.采购项目预算:1030593.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þ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不超过 2 %;
þ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þ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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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 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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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年株洲市芦淞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
详见谈判文件 |
1 |
1030593.00 |
1030593.00 |
¨ |
¨ |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不适用)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项目经理1人、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施工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关键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 3年内具有已完工的类似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近3年内至少担任过1项已完工的类似公路养护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网***网址及打印时间,且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投标人公章)。
7.联合体。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6年 9 月 20日起至2026年 9 月 23 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地点: 株洲市采购交易系统(https://****.cn:38081/TPBidder/)
方式: 线上获取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 9 月 28日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 9 月 2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株洲市采购交易系统(https://****.cn:38081/TPBidder/)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芦淞区交通运输局
(2)地 址:****路****号
(3)联系人:孙国源
(4)邮 编:412000
(5)电 话:0731-****0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写字楼
(3)联系人:敬玫芳、傅庭辉、言吉
(4)电 话:0731-****7112
(5)邮编:412000
(6)邮箱:54****@****.com
3、***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731-****1310(工作时间)
电子邮箱:35****@****.com
(2)CA证书线上办理:湖南省CA***平台
技术支持: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400****888
(3)CA证书现场办理(****中心****楼):
湖南CA数字证书:0731-****1394
上海CA数字证书:133****0910
北京CA数字证书:199****4625
广东电子商务认证(网证通):181****7830
(4)***平台
技术支持:长沙市中智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4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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