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专用通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结果公告
1、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6-10466
2、订单号:FWZX42000020261010164206736909
3、采购总预算金额:1.5000(万元)
4、本次成交金额:1.05(万元)
5、采购单位:湖北省专用通信局
6、联系人:聂建春
7、联系电话:189****7086
8、成交供应商:武汉顺驰恒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9、成交日期:2026-10-12 15:47:08
10、执行方式:直购
11、成交内容:
采购品目: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与内容 (一) 服务对象:我单位所有在编、在用的公务车辆。 (二)服务内容:定期保养:按照车辆制造商推荐的保养周期及项目(如更换机油、机滤、空滤、燃油滤清器、火花塞、制动液、冷却液、变速箱油等),提供全面的定期维护保养服务,并出具保养记录。 (三)故障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系统、变速箱系统、底盘系统(含悬挂、转向、制动)、电气系统(含灯光、喇叭、雨刮、电瓶、线路)、空调系统、车身及附件等的故障诊断、维修、更换零部件服务。 (四)事故车辆维修: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保险公司定损或我单位确认的维修方案进行维修(不含保险理赔流程本身,但需配合提供必要的维修资料)。 (五)车辆年检协助:协助进行车辆年检前的必要检查和调整,确保车辆顺利通过年检。 (六)紧急救援:提供约定范围内的24小时道路救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拖车、搭电、换备胎、送油(燃油费另计)等。 (七)轮胎服务:提供轮胎检查、补气、更换、动平衡、四轮定位服务。 (八)其他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与车辆维修保养相关的服务。 三、服务要求 (一) 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车辆制造商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保养作业。 所更换的零部件、耗材等必须是原厂件、正厂件或经我单位认可的优质品牌件,且具有合格证明,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如使用非原厂件,须提前征得我单位书面同意。 维修保养竣工的车辆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确保安全性能和使用性能良好。 对维修保养项目提供合理的质量保修期(至少不低于国家相关规定及零部件制造商承诺的保修期)。 (二) 时效要求: 1. 常规保养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例如:小保养不超过24小时,大保养不超过48小时); 2. 一般故障维修应尽快诊断并告知预计修复时间,原则上轻微故障当天完成,重大故障应与我单位协商确定修复时限; 3.紧急救援响应时间:接到通知后,市区内应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市区外根据实际距离协商确定,但应尽快到达。 (三)服务规范: 1. 建立专门的客户服务团队,为我单位提供专属对接人员,负责预约、接待、沟通、结算等事宜。 2.维修前须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明确故障原因及维修方案(包括维修项目、预计费用、所需时间),并经我单位授权人员书面确认后方可施工。如维修过程中需增加项目或费用,须提前征得我单位书面同意。 3. 维修过程中应妥善保管车辆及车内物品,维修完毕后清理车辆内外卫生。 4.建立详细的车辆维修保养档案,每次服务后向我单位提供规范的维修保养清单、费用明细、零部件合格证明等资料。 5. 提供透明的价格体系,明码标价,杜绝乱收费现象。 四、车辆管理与结算 (一)送修流程:我单位车辆需维修保养时,由指定驾驶员或车辆管理员向供应商预约,说明车辆情况。供应商应提供上门取送车服务(或约定送修地点)。 (二) 费用结算: 维修保养费用由材料费、工时费及其他经双方约定的费用组成。 1. 材料费:按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体系执行(可提供零部件价格清单作为附件)。 2.工时费: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工时单价及实际发生工时计算。 3. 结算方式: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结算时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及详细费用清单。 4. 监督与反馈:我单位有权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维修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检查,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我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服务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合作的重要依据。
服务响应说明: 车辆维修及保养,质保原厂配件,质保1年.
服务响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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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351/ERspL6EBLRKCxEZftT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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