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振海车辆配件有限公司年产摩托车座垫200万个、电动车座垫100万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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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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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东振海车辆配件有限公司年产摩托车座垫200万个、电动车座垫100万个新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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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雅瑶镇朝阳工业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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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广东振海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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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广东振海车辆配件有限公司拟位于鹤山市雅瑶镇朝阳工业区,项目占地面积13195.52平方米,年产摩托车座垫200万个、电动车座垫100万个,主要生产工艺:烘料、注塑成型、质检、破碎、裁剪、压花、烫金、缝纫、压胶、冲口、组装等。项目所用塑料原料须均为新料,切割、破碎工序仅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及次品,不得外购废塑料及再生料作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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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江门市华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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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①项目生活污水近期经三级化粪池+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的限值标准和冲厕、车辆冲洗的限值标准的较严者后回用于冲厕及场地清扫,不外排;远期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雅瑶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冷却废水)作为零散工业废水交由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不外排。②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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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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