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H(DZ)20260011A
项目名称:丹灶镇横江海滨东路充电停车场****城区(****大厦)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10月1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9时00分
一、答疑
问题1:关于充电桩终端疑问:厂家说640千瓦的带不了8台双枪终端,建议640千瓦12枪,800千瓦14枪。
答:经咨询设计和相关厂家,640千瓦和800千瓦均可以带16枪,丹灶镇有相关充电站带16枪。
问题2:招标文件发出的图纸缺少箱变一次接线图,箱变是否甲供?
答:箱变由承包商负责,报价清单内包含箱变的内容,最新的图纸会补充箱变一次接线图。
问题3:本次招标范围是否不包含10KV外线部分?
答:招标范围包含10KV外线部分,最新的图纸详见本答疑最新图纸。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现价段不作调整,在开工前进行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二、修改
1、现对选取文件P29页专用合同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作出修改,现修改为: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承包人如果对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异议的(指清单错项、漏项或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符等)应在开工前向发包人提出,并在提出意见后3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工程量清单核对报告,并提供完整的工程量计算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认为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有出入部分的简要说明和投标报价电子文件(U 盘或光盘)。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会同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进行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复核确认后相应调整工程量及结算合同价款,最终以审核为准。如承包人未在上述规定时间提出异议的,视同工程量清单准确无误,不予以核对。对于工程量清单核减部分,将在结算中直接予以扣减。
三、补充
最新施工图纸详见本答疑附件。
四、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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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佛山市睿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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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崔工 |
联系人:翁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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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757-****6539 |
联系方式:0757-****3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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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 |
2026年10月14日 |
丹灶镇横江海滨东路充电停车场****城区(****大厦)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pdf
****城区(****大厦)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施工图CAD.zip
丹灶镇横江海滨东路充电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图CAD.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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