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坪兰****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三)申请事项:****城市树木7株。
(四)项目位置:宝龙街道丹梓西路
(五)种植地点:宝龙街道西叶路(道路附属绿地)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坪兰****城市树木事宜于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8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2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阙工,电话:0755-****7919
(二)电子邮箱反馈:sz****@****.****.cn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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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3469/CwwxqKABLRKCxEZf4ol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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