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南头街道公共区域停放秩序治理服务
2.定标规则:综合评分法
3.预算金额:484000元
4.采购需求:开展深南大道沿线、地铁出入口和重点商圈周边等公共区域的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治理工作(时间覆盖07:00-11:00、15:00-19:00两个重点时段),对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停车辆予以劝离、规范摆放或挪移,维护深南大道沿线、地铁出入口和重点商圈周边交通秩序。其中,深南大道沿线周边设置12处治理点位;大新站A、B、C1、C2、D口,桃园站A、B、C、D、E、F,****城站A、C、D口,中山公园站A、B、C、D口,同乐南站A、B、C、D,金鸡路翡翠明珠商圈,荷兰花卉小镇商圈,欢乐颂商圈,****城商圈周边各设置2处治理点位,共计44处。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
3.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4.供应商不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5.供应商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采购公告公示期
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1日。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应答文件》。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的公示期内,将《报名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应答文件》一并送达至采购人(见本公告“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应答文件》不予接受。
2.文件形式:
(1)《报名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提交一份正本(每页均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密封。
该文件的内容按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2)《应答文件》:提交一正一副,封于同一密封袋(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的应答文件不予接受。
该文件的内容按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21****35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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