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西桂林市阳朔县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GXCJ-2026-G2-002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1日
四、原公告媒体:http://****.gov.cn(***网)、http://****.cn(***网)、http://****.gov.cn***平台(广西·桂林)。
五、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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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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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标2:广西桂林市阳朔县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II标段(高田镇)及分标3:广西桂林市阳朔县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III标段(金宝乡)的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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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次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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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公告中“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采用1+N模式,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①或②的要求:①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桂林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桂林市的施工企业;②1为注册地在桂林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 (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
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均须为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或本标段)投标,也不得另行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或本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联合体各方应按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对应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联合体该项资质等级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3.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执行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要求,发票由联合体各方独立开具。) |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变更内容的均作相应变更,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此次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特此公告。
招标人:阳朔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昶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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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303/jZm7raABMqitpwL5hug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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