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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车位经营权租赁项目

14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网上竞价广东 - 东莞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长中路141号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车位经营权租赁项目
省份/直辖市 广东 所属地区 东莞市
采购单位 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 项目联系方式 王先生 0769-****9922
更多联系方式 139****7991 0769-****4446 0769-****3913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我方委托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下称“挂牌方”)以网上竞价方****路****号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车位经营权租赁项目 ***网上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标的位置

标的物名称 及内容

标的物 面积 (m2)

出租期限(年)

起始价

(元/年)

增价 幅度

(元)

竞买 保证金

(元)

****路****号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大门前侧3个车位

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车位经营权租赁项目

48.4

3

23400 (含税)

1000

11700

二、情况说明

****路****号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大门前侧3个车位,面积约48.4平方米,权属清晰。现停车位上的充电桩为原承租方(广东众帮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标的出租的实际面积如与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差异,以实际面积为准。

原承租方(广东众帮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6年10月31日,上述充电桩设备归原承租方所有,租赁期满后原承租方将依法对其拆除并清场。本次招租的标的交付状态为“原租户清场后的空置状态”,具体详见本公告第十一条。

三、竞买资格

(1)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单独竞投。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竞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竞买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申请报名的单位必须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新能源汽车充电点或汽车充电服务其中之一);

(3)须以企业名义参加竞投,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自身对公账户,账户名称须与企业名称一致。

四、使用要求

1.新能源汽车充电商业经营,以有偿使用形式提供给乙方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其配套设施。

2.乙方将积极响应和落实东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要求,重点参与甲方辖区内的新能源公交、新能源物流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领域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投资和建设运营维护。

3.充电桩建设运营必须符合:《关于印发东莞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东发改〔2018〕540号)等规定要求及环保、国土、消防、住建等相关部门要求,提交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建设方案,并报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工。

4.严禁占用承租赁范围外公共区域。

5.充电桩建设地点: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在大门外侧提供3个充电车位。为确保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充电桩车位租赁项目能顺利完工及后期安全稳定运营,达到预期的社会效应,承建方(即竞得人)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充电桩设备应通过国家实验室开普认证;(2)充电桩设备应同时配套安防、用电消防、公共变压器、电缆沟等其他辅助设施;(3)申请报名的单位必须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新能源汽车充电点或汽车充电服务其中之一);(4)***平台***平台“粤易充”、市平台“东***平台”完成对接。

6.配建要求:需在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内部停车场指定位置配建两台符合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标准的充电桩及食堂后门指定位置配建五个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按市场标准收费。

五、现场查勘

(一)查勘时间:2026年09月21日至2026年09月29日17:00

(二)查勘地址:****路****号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大门前侧3个车位

(三)联系人:王先生

(四)联系方式:0769-855309922-710

(意向竞买方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

六、竞买信息

(一)***网上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只要满足一个或一个以上竞买申请人、竞买价不低于起始价,即可成交。***网址:https://****.cn

(二)***网址查看交易公告、竞买须知等相关挂牌文件:https://****.cn

https://****.gov.cn***网上参与竞买。

七、挂牌时间

(一)公告、报名和缴纳保证金时间:2026年09月21日至2026年09月29日17:00(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时***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时间为准)。

(二)报价期限:2026年09月30日9:00至2026年09月30日11:00。此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八、保证金缴退情况

(一)缴纳保证金

申请人登录提交竞买申请后,应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凭此子账号,根据公告规定时间和数额一次性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个编号的项目。竞买申请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

(二)退转保证金

(1)项目正常成交的情况:①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无息原路退还原账户。②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按委托方要求履约完成后无息原路退还原账户或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2)竞得入选人若出现不按时提交资料完成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等违约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竞得入选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无息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3)项目未成交或未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无息原路退还原账户。

(三)异常保证金处置

异常保证金申请退回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东莞市综合竞价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网址:https://****.gov.cn

九、成交结果确认

***网上交易结束后2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预约,并按委托方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核通过后,***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成交结果确认书》,并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若竞得入选人不按时提交资料完成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等情况即视为放弃竞得入选资格,委托方有权解除《成交结果确认书》,并向挂牌方申请将竞买保证金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竞得入选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向社会公布。

十、款项缴交情况

(一)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合同年租金的50%收取,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付。履约保证金款项缴到委托方指定的账户上,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长安莲峰支行

账 号:500020000066888

(二)本项目不设免租期。租金按年收取,并应于每年11月5日前足额缴交当年租金(不含税金)。

(三)租金不递增。

(四)首年租赁款按合同约定时间缴交。

竞得人逾期未签订合同、逾期未按公告约定缴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况即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解除《成交结果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金款项缴到委托方指定的账户上,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长安莲峰支行

账 号:50002000006688800004

十一、项目移交

项目移交时间按委托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标的物为空置状态的,以现状交付;标的物为原有租户的,以原租户清场后空置状态交付。

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竞得人自行办理,挂牌方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

十二、其他事项

(一)委托方承诺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挂牌按标的现状交易,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挂牌人及委托人不保证交易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竞买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至标的物现场查勘,充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

(二)***平台以诚实信用原则公告交易项目信息,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承担交易项目的权利、现状瑕疵担保以及其他任何法律责任,签订合同等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委托方与竞得人承担。

(三)竞买申请人相关注意事项。

1. 竞买申请人可选择输入账号密码或粤省事(微信扫码认证)登录系统提交意向申请。一经提交意向申请,则视为接****中心的交易规则。

2. 竞买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在系统上传符合竞买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3. 竞买申请人须自行了解是否具备租赁资格,如不具备租赁资格参与竞拍的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申请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申请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还须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竞买申请人竞得的标的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 竞买申请人报名前应自行至标的物现场查勘,一旦办理报名手续视同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并视同已确认及已充分了解该房屋的现状、权属情况及周边配套等情况,并已根据自身经验对市场现状及未来预期做了充分地研判,竞买申请人保证自行承担其市场风险。竞买申请人不得在成交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被原租户(使用人)占用、周边环境和设施等情况提出异议、解除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

竞买申请人应充分知悉,标的物现场现有的充电桩设备归属于原承租方,并非本次租赁权的转让标的。竞得人不得以需处理或拆除原有设备为由,要求减免租金、延长租期或向委托方主张任何费用。竞得人在与原承租方就设备处置产生任何争议的,由双方自行协商或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得影响本租赁合同的履行。

5. 竞得人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出租物业进行转包、分包,如竞得人擅自转包、分包的,竞得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委托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物业,竞得人须按《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向委托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全部赔偿责任。不可将该项目的物权含经营权及相关证件、附属设施等进行抵押、转让、质押、担保及其它严重限制该项目权利的行为。

6. 承包期间,竞得人必须获得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同时取得消防部门的有关消防合格证,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7. 竞得人须严格履行出租物业的使用性质、功能,不能将出租物业作“三合一”(即工作场地、仓库、宿舍)混合使用,或用于其它不合规的经营项目。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物业。

(四)出租物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委托方及挂牌方不承担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挂牌方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五)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委托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各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不接受其他币种。

(七)***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十三、联系方式

委托方联系人:王生 联系电话:0769-****9922

挂牌方联系人:王生 联系电话:0769-****6000

系统联系人:巢工 联系电话:0769-****0619

系统技术支持(远程): 联系电话:0769-****0604

QQ:826841633

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

2026年9月21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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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288/zUk0w6ABni4p5U9XF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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