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工程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工程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背景
随着十三五规划项目收尾,我中心16个EPC治水项目,106个概算批复子项,项目总投资约520亿元,工程体量巨大,形成的工程档案数量庞大、种类繁多。同时,十四五规划期间实施的碧道、内涝整治、水库除险加固、优饮改造等共43项,概算总投资约83亿元,现已基本完工,正在开展验收等收尾工作,工程档案资料急需开展整理工作。
按照《深圳市水务局办公室关于核查水务工程建设档案情况及加快工程档案移交的通知》要求,已完工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应在3****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档案,采购人档案整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加强采购人工程档案整理工作,推进档案科学、规范管理,为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现需委托独立第三方档案中介机构协助采购人开展工程档案整理技术咨询服务。
三、采购单位
深圳****中心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要、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年度履约评价为优秀及以上)及财政资金安排决定是否续签,但本项目总合同累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采购预算
人民币壹拾捌万陆仟陆佰元整(¥186600.00元)
六、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邀请竞标方式
七、评审方法
1、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单位。
2、评分因素:包含投标报价、项目服务方案、同类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人员等方面。
八、投标文件组成
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供应商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3、供应商认证情况
4、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6、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7、详细分项报价
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9、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10、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11、拟安排的项目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2、诚信体系证明材料(在“信用中国”、“***网”网页的信用证明记录)
13、其它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拟)
备注:投标文件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工作内容
1、工程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协助采购人对其所管辖工程项目(含全咨的项目需进行技术指导)全过程资料的接收、整理、查询工作,以及开展工程档案的标准化整理、工程相关重要资料的扫描、信息录入工作。
2、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工作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协助采购人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核查、验收、档案入库等工作。具体工作包括工程开工前的档案告知服务,施工过程中及工程竣工验收前档案资料整理、****城建档案馆的技术咨询服务及指导工作。
3、文书档案工作
****城建档案馆要求,将采购人上一年度形成的文书资料及时整理、归档,满足内控需要,做好资料的留存备查工作。
4、声像档案工作
按照采购人工作要求,对重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开工前与竣工后以及隐蔽工程(如需)的项目照片、影像资料采集,按年度对形成的声像档案进行整理和存档。
5、档案专项培训:加强档案业务培训,中标人每半年1****中心建设管理相关部门,全咨、项目管家及各参建单位项目档案管理人员,开展档案专项培训。
6.督导检查:为提高档案管理服务质量,减少后期档案存在的问题,对在建项目各参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开展抽查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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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暂定工作量(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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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档案整理 |
基建档案整理 |
800 |
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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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档案审核 |
10000 |
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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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录入 |
5000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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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档案盒 |
80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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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封皮 |
800 |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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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档案数字化 |
文字资料扫描 |
90000 |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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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扫描 |
2000 |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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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折叠 |
2000 |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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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录入 |
2000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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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关于该类项目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 》《档案分类方案及档号编制管理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深圳市市级党政机关单位、市属国企档案整理标准》等。
十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档案学会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结果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内(由供应商提供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供应商承诺“本单位(公司)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同时提供投标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及分包。
十二、设备要求
由中标人自行配备办公设备。
十三、后续服务要求
合同验收合格一年内,供应商应及时解答采购人的问题咨询,通过电话提供远程技术支持,必要时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十四、考核验收方式
1、验收主体:深圳****中心。
2、验收时间:合同期满且项目成果符合采购人要求后30个工作日内。
3、验收方式:现场查看验收。
4、验收程序:项目合同到期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组织现场验收。
5、验收内容:项目成果符合工作要求。
6、验收标准:依据合同及相关规范文件。
十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管理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将可能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该项目合同的总价。
2、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到项目地点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4、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5、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6、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十六、付款方式
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根据当年的工程档案梳理情况,做出档案整理方案和计划,并提供付款申请和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
2、尾款:合同服务到期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根据完成工作量支付剩余尾款。若中标人实际完成量未达到合同约定工作量,根据投标单价以及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按实结算并支付剩余尾款;若实际完成量超出合同约定工作量,则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合同价。
十七、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系统上传投标文件,逾期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2、联系人:****路****号宝安区水务局507室,联系人:周工,电话:0755-****3520。
十八、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9月29日18时00分。
十九、经办人及电话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55-****3520
二十、附件
1、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2、投标文件格式
深圳****中心
202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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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254/DRDPwaABLRKCxEZfhnh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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