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邀请单位名称):福建省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垒泰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中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路应承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鸿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弘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启森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升巨满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宸福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欣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宏瑞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濉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中闽昇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盛德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森灿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省伊家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瑞通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融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久振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坤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启钧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鼎基晟合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鼎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楚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捷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何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景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创傲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奥金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时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宁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泰闽建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三明水工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鸿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沃达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星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欣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鲲义鹏(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闽建鼎晟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启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时代巨新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绥福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润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荣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楚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创怡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源璟鑫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省领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金饶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汇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鸿源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国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万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佰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鑫齐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晟屹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源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培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绥隆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省磊顺建工有限公司、福建瑞振阳建筑有限公司、福建路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黄坊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盛聚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筑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宏固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万豪骏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瑞业基恒建设有限公司
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3.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3.1.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溪口镇杨林村。
3.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290311元;
3.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心项目,收购改造农机库和种子仓储用房1500m,新建1000m2种子加工棚,配套建设道路、围墙、水电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3.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290311元;(项目建设合同价按预算审核后下浮8%签订);
3.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关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3.6.标段划分(如果有):/;
3.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4.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城***网的“****城***平台”登录)查询。
4.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4.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09月17日至 2026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30分),到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路****号2栋11层2号)现场或通过微信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6年09月23日 前将确认函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发送至我公司邮箱(13****@****.com);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
7.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7.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7.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以招标人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转账)或②保函的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上午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中心,地址:****路****号。
9.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9.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网 公示栏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电话:182****8230
联系人:许兆明
招标代理机构: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80****7218
联系人:熊志威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城乡建设局
地址:****路****号
电话:0598-***5376
****中心名称:****中心
地址:****路****号
联系电话:0598-***1820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电子姓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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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2464/TpoFr6ABMqitpwL54Fp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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