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6〕120号
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闽江师专二期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上政函〔2026〕12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区域交通配套,保障闽江师专附中及周边群众通行需求,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江师专二期配套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603-350121-04-01-360116)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0.8849公顷,包含2条路:高岐路北段南起规划接线A延伸段,向北延伸至现状学府南路,道路修建长度174.715米,规划宽度24米,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接线A延伸段西起规划高岐路北段,向东延伸,接在建接线A,道路修建长度273.631米,规划宽度18米,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电力管线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345.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60.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802.09万元,基本预备费82.4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重要设备及重要材料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经中共闽侯县委政法委备案,明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局审批。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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