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6年与昆仑环保分公司原油拉运
项目类别:服务类
项目分类:三类
项目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生产运行部
项目概况:为保证茂2区块新井下泵后正常生产,避免敖南2#站限输时停井,需继续使用罐车拉运含水油,确保限输后可连续生产,达到产量目标。结合目前已发生费用,继续拉运费用将超出原合同金额,根据后续拉运需求,预计发生台班2070个,需增加拉运费用300万元(不含税),满足生产需求。
项目类别分类:
| 序号 | 大类编码 | 大类名称 | 中类编码 | 中类名称 | 小类编码 | 小类名称 |
|---|---|---|---|---|---|---|
| 1 | S04 | 物流服务 | S0402 | 道路货运服务 | S0402002 | 危险货物运输服务 |
采购范围:为保证茂2区块新井下泵后正常生产,避免敖南2#站限输时停井,需继续使用罐车拉运含水油,确保限输后可连续生产,达到产量目标。结合目前已发生费用,继续拉运费用将超出原合同金额,根据后续拉运需求,预计发生台班2070个,需增加拉运费用300万元(不含税),满足生产需求。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可不招标事项:(五)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其中属于招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的
可不招标事项理由: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我单位根据2026年内部优势产品和服务资源库,拟选用大庆油田绿色生态产业公司(原生态环境管护公司)作为合同相对人,该公司组织架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大庆油田昆仑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分公司,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五)款“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其中属于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集团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的”情形,因此提出可不招标申请。
公示开始时间:2026-10-10
公示结束时间:2026-10-14
项目负责人:张涛
项目负责人固定电话:0459***0878
项目负责人邮箱:cy****@****.****.cn
招标管理部门联系人:王小娇
招标管理部门固定电话:0459***9338
招标管理部门邮箱:c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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