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城遗址公园周边区域整治提升项目(第一标段)(施工)(评定分离)已由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榕晋发改复[2025]4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城市更新专项资金等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专项债和新店镇财政资金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立项总投资24154.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057.26万元。本次招标(第一标段)总投资约36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96.113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总立项批复建设内容(整体项目概况):****城遗址公园周边新店、健康老旧街区赤桥路、革新路、古城路等开展消防通道与消防设施、弱电下地、***网更新改造、环卫照明设施、内部慢行道路提升,安防智慧管理以及街区入口绿化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改造****巷****处闲置场地、8处低效闲置公共建筑为文化体育、社区综合服务、便民服务、适儿适老化设施、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导入产业培育、文化体育等多元功能。更新改造5处社会停车场、426个泊位、87个充电及交通标识设施;增设12人足球场等室内外健身设施、1500m2特色装配式建筑以及便民服务驿站、户外休闲设施、***平台、智慧灯杆、交通指引标识等配套服务设施。
本次招标(第一标段)实际建设内容:本项目沿着新店村革新路沿线开展现有建筑、基础设施、景观设施美化亮化改造,建设内容包括:革新路及周边消防通道路面提升;革新路沿线景观照明设施:革新路沿线弱电缆沟铺设,缆线下地,强电线路规整:健康村及新店村消防线路联通,增设消防栓,消防设施及消防应急管理服务站改造提升;社区公共服务空间街面综合服务空间治理;****中心综合提升;健康村村委及新店村卫生院建筑外立面综合整治;核心农旅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等7个部分外休闲设施、***平台、智慧灯杆、交通指引标识等配套服务设施。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3000****城市道路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2372823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300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城***网的“****城***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 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23 23:00:00至2026-10 -27 09:10:00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电子银行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电子担保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10 -27 09: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台(https://****.gov.cn)、***网(https://www.****.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路****号,邮编:350012
电子邮箱:/
电话:159****3669,传真:/
联系人:赵毅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盖章):林仁苏
招标代理机构: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楼,邮编:350014
电子邮箱:90****@****.com
电话:0591-****3692;136****8976,传真:/
项目负责人:范贤华
联系人: 葛军、范贤华、谢常亮、周荣熺、陈明铭、李启胜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盖章):谢常亮
***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cn
联系电话:0591-****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城乡建设局
地址:****路****号****大楼
联系电话:0591-****0445
****中心名称:福****中心
地址:****大道****号(****楼)
联系电话:0591-****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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