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陈元路道路工程(施工) 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侯发改审批〔2025〕238号批准建设,建****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0089公顷,起点与规划塘下路平面交叉,终点与规划岭湾路平面交叉,道路长约504m,红线宽20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陈元路道路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12454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1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城***网的“****城***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9日 9 时00分00秒至2026年10月12日9时30分00秒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2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投标人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少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①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在开标当日应合格有效,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③或电子银行保函形式;④或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⑤或电子保证保险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https://****.gov.cn)、***网(https://www.****.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路****号,邮编:350199
电子邮箱:/
电话: 0591-****5113 ,传真:/
联系人: 丁工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盖章): 许永兴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路****号****楼,邮编: 350003
电子邮箱: /
电 话: 0591-****8909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李丽
联系人: 李丽、黄辅豪、林循美、贲俊、李筱淇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盖章):王诗端
***平台名称: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cn
联系电话: 0591-****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城乡建设局
地址:****路****号
联系电话: 0591-****5006
****中心名称:闽****中心
地址:闽侯****广场****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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