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国祯北部大区4厂2027年除磷剂项目询比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1.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国祯北部大区4厂2027年除磷剂项目询比采购
2.标段(包)编号:20260824000048002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
6.1资金来源:自筹
6.2项目概况:中节能国祯北部大区包括遵化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8万吨/日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故城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3万吨/日的生活污水处理厂)、衡水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万吨/日的生活污水处理厂)、中节能国祯环保(武安)有限责任公司(8万吨/日的生活污水处理厂)。
7.采购内容:武安厂:采购聚合硫酸铁约2500吨,全铁含量≥11% ;重金属含量符合国家标准,并附第三方检测报告。 武邑厂:采购聚合氯化铁约593吨,全铁含量≥11% ;重金属含量符合国家标准,并附第三方检测报告。 遵化厂:采购聚合氯化铁约1389吨,全铁含量≥11% ;重金属含量符合国家标准,并附第三方检测报告。 故城厂:采购聚合氯化铁约1804吨 全铁含量≥11% ;重金属含量符合行业标准《水处理剂聚氯化铁》(HGT4672-2022),并附检测报告。
8.主要技术要求:全铁含量≥11% ;重金属含量符合行业标准《水处理剂聚氯化铁》(HGT4672-2022),并附检测报告。
9.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武安厂:2026年1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遵化厂:2027 年1月1日-2027年12 月31日; 故城厂:2027 年1月1日-2027年12 月31日; 衡水厂:2027 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10.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遵化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遵化市西留村镇五里屯村西南;故城国祯污水处理有****城****苑开发区;衡水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武邑县新华街与106国道交叉口东南角;中节能国祯环保(武安)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荣兰线与纬四路交叉口东北角500米。
11.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1.2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资质、资金、技术、人员及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文件。本标段接受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同时,生产厂家不得共同参与同一个项目的应答。 2.财务要求: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供应商须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报表或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提供的为财务报表,则须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5 年 1 月 1 日(含)至今至少具有 1 项聚合氯化铁或聚合硫酸铁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自身的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响应文件无效:被列入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3)供应商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响应文件中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可将聚合硫酸铁、聚合氯化铁运输工作进行委托,相关分包(委托)合同在合同签署时向甲方进行备案,并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①拟受托人(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②拟受托人(运输单位)承担本项目聚合硫酸铁、聚合氯化铁等运输工作承诺书。
12.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3.采购文件的获取
1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9-07 00:00:00~2026-09-14 23:59:59
13.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平台(https://****.cn)***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14.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https://****.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9-15 10:00
16.响应保证金
16.1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42166.0元
16.2接收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楼支行
收款账号: 0200042019200063939
17.平台操作说明
17.1凡是拟参与***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平台(https://****.cn)上完成注册,***平台服务费缴纳及采购文件获取。
17.2供应商须在注册后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平台操作指南栏目。
17.3***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8179
18.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平台(https://****.cn)***平台(www.****.com)对外发布。
19.异议与投诉受理
19.1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https://****.cn)向采购组织人或其代理机构在线提出。
19.2本项目投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下:
投诉受理机构: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萌
联系方式:152****5706
2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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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部大区 |
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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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即墨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地址:北****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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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倩 |
联系人:张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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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7****1903 |
电话:189****8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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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34****@****.com |
邮箱:zh****@****.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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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22502/3D7YeqABni4p5U9Xq_a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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