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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葫芦山村林下有机灵芝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厂房及道路)

2026-09-23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福建 - 南平市 - 建瓯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太平镇葫芦山村林下有机灵芝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预算 4.239万
省份/直辖市 福建 所属地区 南平市 - 建瓯市
采购单位 太平镇葫芦山村民委员会 项目联系方式 陈先生 189****2077
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小杨 0599-***7666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镇葫芦山村林下有机灵芝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厂房及道路)已由(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葫芦山村民委员会)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葫芦山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葫芦山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葫芦山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人民币890312元(其中含暂列金42396.6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人的要求及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90312;(其中含暂列金42396.65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城***网的“****城***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3、根据闽建筑文件关于公布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期限内的建筑企业其投标无效。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5、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23 09:00:00至2026-10-09 17:30:00通过(****中心****中心***平台(https://****.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10月09日17:3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任意一种形式提交:现金形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现场开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10-10 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心****中心***平台(https://****.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心****中心***平台(https://****.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葫芦山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葫芦山村,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9****2077,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瓯市宏发江景1#楼708房,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9-***7666,传真:/

联系人: 小杨、黄炜(项目负责人)

***平台名称:****中心****中心***平台

网址:https://****.cn

联系电话:0599-***035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葫芦山村村务监督小组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镇葫芦山村

联系电话:180****1315

****中心名称:****中心****中心

地址:****路****号****楼****中心****楼

联系电话:0599-***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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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22459/AJ9ezaABMqitpwL5OB1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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