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甲镇镇政府停车场硬化工程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前来咨询、报名,有关招标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ZJZ2026050
2、项目名称:造甲镇镇政府停车场硬化工程
3、项目地点:长丰县造甲镇
4、项目单位:长丰县造甲镇人民政府
5、项目概况:新建场地硬化约300平方米,使用C30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厚度18厘米,级配碎石垫层压实后厚度为15厘米,***网与雨水井配套(详见工程量清单)
6、项目发包价:43220.58元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工期:30个日历天
9、异常低价响应审查
评审小组对所有有效报价进行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审查内容如下:
(1)响应报价<项目发包价×80%作为最低限价;如投标企业报价低于最低限价,将被认定为异常低价。投标企业需在评审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本构成分析、类似项目业绩、主要材料采购凭证等,以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及履约能力。若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或说明理由不充分,评审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无效,以确保项目质量与资金安全,避免因恶性竞争导致工程隐患。
(2)评审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企业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3)投标企业按照按评审小组要求,在开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10、中标规则:平均值竞价。对所有(不少于3家)有效投标报价按照由低到高排序并进行算术平均得出平均值,对不高于平均值的投标报价再次进行算术平均得出二次平均值,按照投标报价和二次平均值偏差绝对值最小的原则选择企业进行资格评审,通过资格评审后确定为成交企业。绝对值相同的,选择负偏差报价企业;报价相同的,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企业。工程合同价=成交企业的投标报价。温馨提示:报价均不得高于工程清单价,工程施工项目发包价=工程清单价×(1-本项目优惠费率),本项目优惠费率建议不高于20%,否则无效,登记企业少于 3 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时,本项目流标。
根据中标规则确定2名候选人及优先次序,通过公示的第一顺位候选人中标,未能顺利签订合同的,由第二候选人递补,仍未签订合同的,重新招标。
(特别提示:投标企业应对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价等数据进行复核,参与即视同认可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价编制合理。中标后,中标人应按发包价完成发包范围和图纸的全部内容,不得以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价等数据存在漏项或数量偏差等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不合理要求。)
二、投标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道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正在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严禁挂靠,投标时法人或项目经理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供查验。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最近3个月社保证明)。
7、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8、投标人(在允许联合体的项目中也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次招***平台所在地的投标资格***平台,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9、投标企业中标后,若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将直接取消中标资格,由预中标候选人递补。
10、近两年内有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不予报名。
注:投标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如发现与实际不符,评标委员会可判定其资格审查不通过,已中标(或中标候选)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报监管部门处理。
三、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按照报名材料范本准备并密封):①介绍信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本公告报名条件所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④本公告报名条件所要求的,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⑤报价单(报价保留到个位数,单位为元,例如:345678元,手写无效);以上材料应加盖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投标时间:2026年9月10日15:00前递交报名材料及投标文件
3、投标地点:长****楼办公室(项目经理或法人到场)
4、联系方式:
招标办:崔主任 177 1815 1393(请工作时间咨询)
发包人:造甲镇0551-****1001(请工作时间咨询)
发包部门联系人:龚伟177 5657 5930(请工作时间咨询)
5、开标时间:2026年9月10日16:00
6、开标地点:****楼会议室(无需投标企业到场)
7、投标文件开标后不予退还
四、项目管理
1、中标公示到期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实施方案并交乡招标办备案,无故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工程量变更要求:根据限额以下零星工程相关要求,必须零变更,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请自行核对施工内容和现场情况,报名视为认可清单和价格。中标后不予做任何调整。
4、驻场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和项目主管不得同时离开现场,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人员情况要求投标资料、合同、现场实际之间相吻合。其他履约要求详见合同约定。
5、投标人对所报价格负相关责任,如有弄虚作假、相互串通、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等行为,以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不履行合同约定、无故延误工期、工程质量安全未达标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将列入造甲镇不良行为名单(自该项目发包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参与造甲镇政府所有项目招标),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上报县发改、住建、交通、水务、人社等行业主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五、合同签订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须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付款方式
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总款项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总款项的100%。
长丰县造甲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7日
4.造甲镇镇政府停车场硬化工程(最高投标限价).xls
投标文件材料范本.doc
招标文件-造甲镇镇政府停车场硬化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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