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号****楼年使用权交易公告
一、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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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济南市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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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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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量 |
房产263.84㎡,车位: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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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地址 |
****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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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在用,2026年8月31日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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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瑕疵 |
有瑕疵: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有处置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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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出租房屋、水电线路等其他与该房相关的维修维护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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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南市天****中心会议纪要(2026.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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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部门 批准情况 |
2026年8月31****城市管理局 党组(扩大)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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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优捷房估字第(2026)0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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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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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路****号房屋,房屋建筑面积为263.84平方米。 标的房产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 其他事项详见 鲁优捷房估字第(2026)036号《资产评估报告》。 查勘标的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8****5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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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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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3年 |
租金标准 |
12.7073万元/年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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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标准说明 |
根据优捷(山东)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评估,建筑面积为263.84平方米,每平方米每天1.17元,合计年租金为11.2673万元;车位每个每月300元,合计1.44万元,总计12.707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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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期限要求 |
每半年付款一次,提前一个月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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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承租情况 |
同等价格条件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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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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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公示版本 |
租赁合同模板.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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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无其他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行为(查询途径:***网http://www.****.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为准(***网址:http://****.gov.cn)。 3、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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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的要求 |
意向承租方向济南产权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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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额 |
2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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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支行 账 号:53190823741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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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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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扣除产权公司费用后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承租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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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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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式 |
****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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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示期 |
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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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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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意向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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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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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 联 系 人 |
靳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531-****7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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