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营需要,现对外招收2026-2028年一般代理销售广佛地铁媒体资源。具体如下:
一、 广佛地铁简介
广佛地铁,是中国国内首条跨越地级行政区的地铁线路,起于沥滘站,途经广州市的海珠区、荔湾区和佛山市的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贯穿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广佛都市圈,止于新城东站,大致呈“厂字”走向。
截至2026年8月,广佛地铁全长38.838公里,其中佛山市内21.475公里,广州市内17.363公里;共设置25座车站,全为地下站,其中佛山市设15座,广州市设10座,使用4节编组B型列车。广佛地铁历史单日最高客流为71.78万人次,2025年日均客运流量为52.8万人次。
二、 一般代理资格条件
(一) 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 注册资金要求:人民币(或等值外币)500万元(含)及以上;
(三) 应具有广告代理的营业资质(营业范围);
(四) 须提供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保证金或由国内银行(分行级别)出具履约保函;
(五)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不诚信名单内载明的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
三、 代理期限及相关权利、义务
代理单位与我司签订广佛地铁媒体资源一般代理经营协议,合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原一般代理单位如有续约意向,可联系我司签署续期补充协议)。协议期限内,我司负责协调广告点位,一般代理单位负责销售广佛地铁媒体资源与广告制作、上下刊工作(施工、***网标准,如广告制作材料必须达到B1级或以上防火级别)。如我司于一般代理经营协议期限内完成独家代理招商工作,一般代理单位须无条件配合进行合同变更,提前终止一般代理经营协议。
四、 代理分成比例
我司与一般代理单位按照广告发布合同总金额60%与40%的比例进行分成,其中60%归属于我司,40%归属于一般代理单位。广告分成费用按季度进行结算,结算时一般代理单位须向我司提供每个订单的合同原件进行备案,如一般代理单位存在不诚信行为,我司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协议,并保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 广告合同发布签订期限
一般代理单位销售广佛地铁传统(平面)媒体资源的广告发布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28年12月31日,销售播音导向媒体资源的广告发布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29年12月31日。如我司完成独家代理招商工作,一般代理单位须按照一般代理经营协议约定的同等分成比例向新中选单位移交跨期的广告发布合同。
六、 媒体刊例价及折扣体系
按照我司公布的刊例价格与折扣政策对外销售广告。
七、 媒体耗电成本
一般代理单位无需承担媒体资源的耗电费用。
八、 联系方式
招商人: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广佛地铁夏南综合基地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092
电子邮箱:__****@****.cn
如有合作意向,欢迎垂询我司。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广佛地铁夏南综合基地
联系电话:020-****7886
投诉受理部门: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广佛地铁夏南综合基地
联系电话:020-****7876
特此公告。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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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20964/lJKveaABMqitpwL5rl9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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