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现就“医疗废物处置服务(两年)”项目进行院内调研,欢迎符合条件且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资料。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医疗废物处置服务(两年)
2. 项目预算:650万元/两年
二、 供应商准入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即在经营活动中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5、供应商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若出现以上情况,以先报名登记者为有效投标单位(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及关联关系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上经营方式包含收集、焚烧,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01(医院废物)。(提供证书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 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6年10月9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止。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提交调研报名资料。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公司有电子公章优先使用电子公章,公司无电子公章采用纸质扫描方式。资料请发送至邮箱(cg****@****.com)。
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调研文件材料命名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pdf,注意电子章材料需有文档目录结构,结构应清晰可读。
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平台查询”的,***平台查询页。
(6)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备注: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2、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串通定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四、联系事项:
调研公告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公室朱先生,电话:0757-****9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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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2093/AVHrHqEBni4p5U9X6Zm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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