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妇幼保健院关于遴选采购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09浏览:33 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株洲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遴选项目
2.项目内容:通过遴选确定3家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为我院的基建项目及零星维修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具体以实际委托为准。
3.服务期限:2年。
4.服务内容:
二、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分公司投标。
三、服务要求
1.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备造价咨询服务的企业;
2.在专业技术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且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项目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
3.投标人从事造价咨询业务3年及以上(需提供咨询合同或其它证明业务,每年只需提供一份);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熟悉国家及省、市有关造价咨询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从事造价咨询3年及以上(须提供由该项目经理负责采购咨询合同或其它证明业务),每年只需提供一份)。
5.在医院所在地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咨询服务费的收取
★1.咨询服务费按照入围公司最低折扣率签订合同收取。
★2.咨询服务费用:参照《关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算支出控制标准的通知》(株财发〔2023〕2号)的规定,设定本次招标折扣率不高于50%,基准价格参照《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09〕81号)》文件。服务费用的计算=基准价格(按湘价服〔2009〕81号文计算)*最终执行折扣率
五、交付时间
原则上,以院方提供完整资料之日起至中标公司提交造价咨询报告30日内。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六、遴选流程
自愿参加竞选,在收到投标材料后,我院将组建院内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及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筛选3家咨询公司,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中标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未入选的咨询公司不再另行通知。
七、评审内容及办法
1.评审细则详见附件1评审标准;
2.按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八、遴选响应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机构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密封(格式自拟,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手机号,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1.按照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的顺序,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名单位基本情况表;
4.服务方案(按照服务能力要求和服务质量要求的顺序逐条佐证响应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流程、质量控制措施、保密措施、应急处理机制等,格式自拟);
5.收费标准承诺书(明确咨询服务计费标准及优惠承诺,需符合行业规定)。
九、遴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遴选响应文件的时间:2026年10月16日14:30。
2.递交地点:****路****号****楼****楼采购招标部办公室。
3.联系方式:赵女士0731-****2251
十、其他说明
1.报名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
2.中标机构需与医院签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服务内容的,我院有权终止合同,可重新选择咨询服务机构;
3.如入围公司放弃或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按评标结果排名顺延下一家公司入围。
4.付款方式:按医院财务要求和流程支付服务费用。
5.重要说明:带“★”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须逐条响应,不得有一项出现偏离,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株洲市妇幼保健院所有。
附件:评审标准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2074/HVI5IKEBni4p5U9XfBJf.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