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由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浙闽支干线隧道工程电力配套10kV临时用电工程(藤桥镇大潭村水渠)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河湖保护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2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网集团有限公司
2、施工单位: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位置:鹿城区溪源路新塘河(藤桥镇大潭村水渠)。
4、工程内容:****城区溪源路新塘河(藤桥镇大潭村水渠)道路边新建10KV高压线路。工程施工位置溪源路右侧道路边新建5基水泥杆,新建水泥杆距新塘河水渠位置5米,道路地面基础开挖2.5米,5基水泥杆均为架设10KV绝缘导线线路。线路导线弧度最低点距离地面及跨河段距离高度为9.5米。
5、占用水域面积:0。
6、临时涉水时间:自审批之日起至2028年9月15日。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8369
邮编:325000
联系地址:****路****号607办公室。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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