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六安能源有限公司副产品(细灰)
竞价销售公告(项目编号:LANY-2026-0902)
特别提示:
- 本次发布的竞价细灰属于卖方在提货期间预计可生产产量,非现货交易,实际交付买方的细灰在时间、数量极有可能与买方在参加竞买时所预想的要求不一致;
- 卖方对本次发布的竞价细灰在最终的交付时间、数量以卖方的调度通知为准;
- 买方参与竞标前应自行前往我公司了解数量、质量等与本次竞价交易有关的情况;如买方参与竞标,则视为买方已全面了解交易信息,且自愿同意按卖方制定的交易规则和条件进行交易,并承担全部交易风险。
- 买方中标后不得撤回或放弃交易,否则扣除全部诚意金。
一、竞价物资基本信息
- 卖方:中煤新集六安能源有限公司。
- 买方:已成为卖方准入客户,在竞价开始前已实际足额缴纳诚意金,且成功在“中煤商务”***平台(手机APP)***平台的客户,方能作为买方参与本次竞价。
- 标的物:细灰。
- 标的数量:预估总量20000吨(具体以实际过磅净重数量为准)。
提示:卖方对实际能交付的细灰数量不作任何担保和承诺,买方须按照卖方的调度指令完成提货。
- 竞价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9月10日15时00分至15时15分。
- 起拍基价:0.0元/吨,最小加价幅度:0.01元/吨,价格为含税价(税率13%)最终交易单价以买方中标价为准,投标价不得低于起拍基价。
提示:起拍基价或中标价仅为细灰本身价格,不包括装卸、运费、运杂费及其他费用;如发生中标价之外的其他费用,买方需另行支付。
- 起拍量:5000吨,单次数量调整最小幅度:1000吨,同一个价格下同一个数量只允许报价一次;如想用同一价格再次报价,须提高相同价格下的报价数量(即增量);如想降量,必须加价,即算作一次新的报价(价格变动时,允许向上增量或向下降量);
- 合同执行期限:2026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
- 存放地:中煤新集六安能源有限公司
- 提货方式:买方自提/由买方自行组织汽运(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满足国六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运输费用买方自行承担。
- 付款方式:预付款,每个自然月,买方按照次月预估总量,提前缴纳全部货款。
- 数量分配与核定:因发电量、运行方式、政策等发生变化,卖方根据机组实际产出量,按成交量换算为成交比例进行调整分配,具体数量以合同履行期内机组实际产出量为准。
- 结算方式:采取先付款后拉货的方式,预付款到达卖方账户后方可拉货,一车一过磅,以实际过磅净吨数据实结算费用,按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拉运过磅量乘以对应的单价进行结算,每个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核实数量情况作为开票依据。
- 诚意金退还:竞价结束后,未成交买方的诚意金将按卖方规定无息退还。成交方诚意金,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全额无息退还诚意金。
- 诚意金及货款的支付:买方须以“公对公”方式通过银行转款方式在规定时间将诚意金/货款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卖方不接受委托第三方支付、个人缴款和现金入账。货款不包含诚意金。
卖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工商银行六安金安支行
账 号:1314001009300159656
开户单位:中煤新集六安能源有限公司
二、资质要求
- 报价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 报价人若为终端处置企业需提供环评批复(或排污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中间商,须提供终端处置企业的环评批复(或排污许可证),否则报名无效,中标后需与终端企业签订三方协议;
- 提供近3年的粉煤灰处置业绩不少于1份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01月01日至今。
三、竞价规则
- 竞价方式:
(1)注册:参与买方必须在“中煤商务”***平台注册成为会员(***网址:http://www.****.cn),并提交企业完整的资质证明材料。
(2)报名方式:竞价参与方应在竞价开始前,进入“中煤商务”***平台(或手机APP)首页,查看“公开销售”中竞卖信息,点击本次竞卖信息,进入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没有账号用户请进行注册。
- 竞价资格:已取得我公司准入客户资格,且已实际足额向我公司交纳诚意金的客户,方能作为买方参与竞价。
- 起拍价以起拍基价+0.01元作为起拍价;起拍数量以5000吨为竞拍基础数量。
提示:起拍价或中标价仅为细灰本身价格,不包括装卸、运费、运杂费及其他费用;如发生中标价之外的其他费用,买方需另行支付。
- 投标规则:买方投标时必须同时明确数量和单价;加价规则如下:
(1)价格:买方初始报价不低于起拍价,每次报价的最小加价幅度为0.01元/吨。
(2)数量:买方初始投标数量不得低于起拍数量,买方在初始投标数量以上,单次数量调整最小幅度为1000吨。
(3)本次竞拍允许延时99999次,当延时次数达到1次时,无法再延时,到达竞拍结束时间后,竞拍将结束。举例:例如该场竞拍设置999次延迟拍,每次延迟1分钟,当竞拍倒计时进入到1分钟内时,如果有人出价,本场竞拍的结束时间将延后1分钟,当倒计时再次进入到1分钟内时,有人出价即可再次延迟。延迟次数到达99999次,当倒计时再次进入到1分钟内时,有人出价将无法再次延迟。
- 中标:价高者得,并优先匹配价高者提报的数量,以此类推;价格相同情况下,出价时间优先者得,优先匹配先报价者提报的数量;当剩余竞价销售数量小于中标客户提报数量时,只匹配该场竞拍剩余数量。
- 流标:如本次竞价无人报名,或参与竞价的买方无人应价,或买方报价全部低于起拍基价,本次竞价流标,卖方将根据市场状况重新发布竞价公告。
- 线上竞价:本次竞价全程在“中煤商务”***平台(手机APP)上进行;买方须在竞价开始前,提前注册并登陆“中煤商务”***平台后自主参与竞价,参与竞价的买方须严格遵守“中煤商务”***平台(手机APP)的交易办法、交易流程和交易制度,并严格按照交易规则办理诚意金的缴纳和退还手续。***平台对参与竞价用户提交的诚意金不支付任何利息。
- 合同签订:合同履约期间执行固定单价。成交单位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卖方商谈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扣除诚意金。
- 保证金:迎峰度夏期间,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环保保证金。
- 竞拍违约:在线上竞价期间,如遇客户出价与当期市场价格发生严重背离导致流拍,第一次可视为操作失误,重新竞标。如同一客户在1个月内出现2次以上同类情况,则视为扰乱竞拍秩序,暂停该客户竞拍资格,为期1个月,解禁后仍然出现此情况的客户停止竞拍资格1年。
- 风险负担:因本次竞价为非现货交易,卖方对实际交付买方的细灰在交付时间、数量等方面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故买方参与本次竞价所产生的交易风险由全部买方承担。
三、交易条件
卖方对本次竞价细灰的最终交付时间和数量不提供任何情形的担保和承诺,具体拉运须服从卖方调度指令。本次竞价细灰最终交付的数量以卖方在可提货期间实际产量和质量为准。因本次竞价所产生的交易风险由买方全部承担。
买方投标后不得撤回投标;买方中标后不得以价格、数量及质量等为由拒绝交易,否则,视为买方根本违约,将扣除全部竞拍诚意金。
买方中标后,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卖方商谈合同。
中标买方须无条件在提货期间,按中标数量将已生产出的细灰按照卖方要求进行拉运;双方以买方在卖方过衡计量的实际拉运数量为结算依据。
中标买方未在提货期限内按照卖方要求将中标量(以卖方实际生产数量为主)拉运完毕,视为买方根本违约,卖方有权视情形拒绝继续交货(将细灰另售),或者要求买方继续履行提货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方自行承担。
买方在中标后,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买方根本违约,卖方有权扣除全部诚意金或履约保证金:
①买方未按卖方要求支付货款;
②买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卖方签订合同;
③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含迟延)提货;
④本公告中视为买方根本违约的其他情形。
拉运前提条件及流程:合同生效后,每个自然月,买方按照次月预估总量,提前缴纳次月全部货款。卖方财务部门出具收款确认单后,由经营部门开具拉运通知单,买方前往卖方办理拉运。
中标买方履约保证金待履约完成后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还手续。
四、其他声明
- 报名方式:买方应在竞价开始前,进入“中煤商务”***平台(手机APP)首页,查看“公开销售”中竞卖信息,点击本次竞卖信息,进入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登录系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没有账号用户请进行注册。选择竞卖--等待竞卖--报名。
- 在竞价之前,买方应对当前各级政府的环保治理要求及公路运输治理措施、买方实际提货能力做充分研究。同时对卖方发运环境、道路通行状况等提前进行调研,确认履约能力,如因对上述情况不研究、不了解而造成不能按时履约的责任自负。
- 如因买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交易的,视为合同违约,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标的物另行处理,并保留追究其他责任的权利,请理性出价。
- ***平台利用技术手段发现交易商在竞价过程中存在“恶意串通,人为控制交易价格”的行为,***平台有权立即中止竞价或取消竞价,全额扣除诚意金,按平台相关规定取消会员资格。
- 如因黑客攻击、系统及服务器故障等原因,导致竞价中断或无法正常进行的,则该场次的竞价无效,***平台有权对该场次竞价全权进行处理,任何买方均无权干涉。
- 参与竞价前,***平台相关制度和规定,***平台的竞价,***平台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并愿意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 买方要自我审查,确保符合参与资格。如买方因自我审查不严格,造成交易失败,发生违约,将扣除全额诚意金。
- 如有疑问,请在竞价前提出。
五、其他重要提示(以下为合同条款,买方需要响应,不得偏离):
- 买方必须服从甲方关于细灰(拉运情况)时间、范围、数量及接口的解释和决定。不论甲方的细灰数量如何,买方必须按时、按量进行处置,否则视为违约。买方的处置细灰期间,应自行承担风险,如因市场原因或非甲方责任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买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凡属在买方承运和处置细灰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事件,由买方负责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买方负责赔偿。
- 买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人员的现场管理并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负责服务范围的安全管理工作,自行按相应规定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如带安全帽、系安全带、穿戴防护用具,否则甲方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金额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买方负责安排承运细灰的车辆,负责确保合同数量的细灰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运出甲方厂区,满足甲方安全生产和国家环保规定的要求,确保不发生因细灰涨库而导致甲方机组停运或发电负荷降出力事件。
- 买方从事细灰经营时,无论市场情况如何必须保证甲方灰库料位安全,甲方工作人员以电话通知买方专职人员,买方应在3小时内必须及时调度车辆拉运细灰,否则甲方有权对买方应运而未运细灰做出任何形式的应急处理,如甲方自行组织车队进行细灰运送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处理,买方无权干涉,甲方对于上述情况所做措施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买方承担。上述应急处理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将从买方履约保证金及处置服务费中扣除。
- 在甲方机组大小修、机组临时检修和突发性停机期间不能产生细灰时,买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 买方处置细灰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细灰的装卸、堆放、运输、加工、处置及现场清理),应严格遵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主动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重点防范细灰泄漏、扬尘、流失等行为,杜绝污染土壤、大气、水体及周边生态环境。如发生污染事件,买方负全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甲方由此支付的环境污染治理费、因环境污染产生的行政罚款、滞纳金等与环境污染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支出),同时扣除环保保证金。
- 买方需保证妥善处置全部从甲方厂区运出的细灰,严禁在运输过程中非法倾倒,需要细灰储存的,应存放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存储设施内。
- 买方承诺具备全部法定资质,资质真实有效,若资质造假,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买方按照甲方要求对每批次细灰去向进行详细登记,每月10日将加盖处置单位公章的上月固体废弃物转移处置台账提交至甲方进行存档。买方必须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法典》等要求开展相关业务,明确细灰的利用处置方式、标准、地点,禁止任何形式的违法倾倒、违规处置、二次污染行为。买方对细灰的处置方式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产业政策,严禁采用国家禁止的处置方式。买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标的物运输、利用及处置情况的现场核查工作,必须配合甲方的全流程监管,实时反馈运输轨迹、利用处置进度,定期提供利用凭证、卸车凭证等闭环材料。
- 买方的细灰运输车辆必须严格符合环保标准。在运输过程中,车辆需实现全密闭化,车厢必须严密封闭,确保无任何漏洒现象发生。
- 买方的运输车辆在装载细灰后,若仍出现扬尘现象,需对车辆进行洒水降尘处理,方可允许出厂。
- 买方负责现场承运车辆的调度指挥,对买方承运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负全责,同时负责协调细灰装车事宜;买方工作人员在现场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装车和安全管理,服从甲方的调度指挥和管理。
- 买方承运车辆在甲方厂区内造成的地面等环境污染及撞坏甲方的路灯等设施时,由买方负责,并接受甲方考核。
- 买方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买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书等安全管理文件,有关安全生产考核按甲方相关管理要求执行。
- 买方自行负责协调处理在细灰销售、运输、储存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地方关系并不得因此给甲方造成影响,否则将承担所有因此问题造成的地区纠纷、地方关系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
- 买方必须书面授权指定现场专职人员负责协调工作,合同履行期间若需换人必须事先函告甲方同意,方可换人。买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若有违反,甲方有权按甲方相关制度要求对买方进行考核,考核金额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严禁使用未成年和不适合现场安全要求的老、弱、病、残等人员。
- 买方人员、车辆必须到甲方相应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办证,并持证进、出厂门。
- 买方在甲方厂区内作业时,不得随意动用甲方留在现场的工器具、机械、材料。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买方自负,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买方承担。
- 买方在甲方厂区内作业时,不得随意进入与工作无关的场所,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买方自负,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买方承担。
- 买方确保车辆、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符合安全规定,检查并确保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开展文明作业,保持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 买方有义务保障实施合同过程中的道路安全与通畅,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由买方自行解决,运输道路纠纷也由买方自行处理(包括与当地政府和村民的协调)。
- 对于细灰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外排泄物,不管是永久排放点还是临时排放点,只要排放地点在甲方厂区内,买方应服从甲方调度指挥,无偿配合清运。
- 买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电厂及电厂周围环境,免受粉尘、灰渣、异味、噪音等原因造成的污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污染风险时,买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应急处理,并向甲方通报处置情况。
- 买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电厂及电厂周围环境,免受其方法不当造成对公共人员和公共财产的危害和干扰。
- 对合同标的物的处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的有关规定。若发生环保、交通、安全等任何问题,均由买方自行处理,并负责消除此事件对甲方造成的负面影响。
- 为了保护作业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间和地方,买方应自费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
- 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买方转包或者以违法分包的方式将全部项目工作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买方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 买方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 买方将项目工作违法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分包单位或受让单位将项目再次违法分包、或者将项目违法分包给甲方失信供应商、出现环保安全事故且未整改完成的第三方或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其他任何第三方,每发生一起, 买方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0】%承担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 买方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技术协议内容:
1)买方严格遵守招标方各项管理规定,并接受招标方的监督与管理。2)买方严格遵守《中煤六安电厂2×660MW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与本项目相关的条款及招标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招标方的安排,服从招标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3)买方承诺具备全部法定资质,资质真实有效,若资质造假,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委托方全部损失。
4)买方必须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法典》等要求开展业务,明确粉煤灰的利用处置方式、标准、地点,禁止任何违法倾倒、违规处置、二次污染行为。
5)买方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需全额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罚款、律师费等全部损失,同时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6)买方对粉煤灰的处置方式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产业政策,严禁采用国家禁止的处置方式。
7)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污染风险时,买方有第一时间应急处置以及向招标方对处置情况进行汇报的义务。
8)买方无条件配合招标方定期或不定期对标的物运输、利用及处置情况的现场核实工作,必须配合招标方的全流程监管,实时反馈运输轨迹、利用处置进度,定期提供利用凭证、卸车凭证等闭环材料。闭环材料至少包括:1.厂里装车照片(带车牌、地点时间水印);2.出厂磅单;3.到位置后卸车照片(带车牌、地点时间水印);4.卸车磅单;5.车辆行驶轨迹(日期、车牌要对照)。
9)涉及标的物跨省转运的,买方必须向招标方备案,且无条件配合招标方对转运相关手续是否齐备、转运是否依法合规的监督检查。
10)买方接受招标方相关部门的资质审查、安全交底,相关人员进入生产现场,按规定着装并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11)买方负责运输车辆本体的清扫,进出厂时必须保持整洁干净,由此造成的沿途污染由买方负责处置。
12)买方在进行标的物的运输过程中,必须实施切实可行的防洒落措施,确保运输及处置活动符合地方环保部门相关环保要求,严禁在任一环节非法处置。
13)买方承担由招标方机组停运、机组检修、极端天气等因素造成的粉煤灰供应不足甚至停止供应的风险。
14)自买方将标的物运离招标方厂区后,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如因买方在运输、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与标的物相关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损毁、环境污染等产生的民事纠纷、行政处罚等。
15)买方拥有符合交通、环保等规定的运输能力,若委托他人运输的,应提供委托运输协议,协议的服务期至少包含2026年度。
16)买方对每批次粉煤灰的最终去处分别作好登记,填写固废出厂及流向台账,每月将台账(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招标方存档。
- 在本处置周期内招标方粉煤灰预测细度为45μm方孔筛筛余量≤30%,接货地点为招标方灰库。
- 买方安排24h均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名单须报招标方备案,值班人员应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确保车辆调度响应时间不超过3h。值班人员及相关管理、劳务费用等自行解决,日常接受招标方安全、环保、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 买方负责粉煤灰的厂外运输工作及综合利用,必须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粉煤灰的运输车辆以及相关人员的配置由买方自备。
- 买方负责处理买方责任的沿途环境污染问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标的物在运输过程中导致的厂内外环境污染、道路损害以及地方关系协调等所有事宜和问题,均由买方负责解决处理,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亦由买方承担。
- 买方负责在处置期间合理调度运输车辆,确保细库料位不得超过9米。粉煤灰的排放应遵循招标方人员的调度指令,放灰操作则由招标方负责。在招标方进行灰库检修或清理时,买方应无条件安排车辆配合,将清理出的粉煤灰正常过磅外运。
买方使用的运输车辆为新能源或满足国六标准的载货车辆,其中在运输湿灰时车厢内要铺垫防渗漏垫或采取特制的全封闭运输专用车,干灰须采用封闭罐车运输,所有自卸汽车做好覆盖,并按照招标方规定的行车路线通行。买方车辆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接受招标方对车辆行驶轨迹至终端处置的跟踪监督。
技术考核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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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内容明细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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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方车辆驾驶员及随乘工作人员,在厂区范围内未正确着装、佩戴合格安全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或其他不符合合同或现场管理要求者,考核2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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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买方在合同执行中不符合招标方安全文明生产的规定,考核200元/次·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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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买方拉运固废车辆,不执行公司入厂车辆管理规定,入厂前车辆未清理干净,入厂后超速行驶,未在要求时间内将台账报送招标方,考核2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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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买方不严格执行地方及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车辆出厂覆盖不严,有飘灰、扬尘现象,考核2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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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买方拉运固废车辆,装载后出现超高或超重等不合格现象,对招标方造成不良后果的,考核30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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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买方所属人员无证上岗或酒后上岗,考核5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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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买方所有清运车辆如撞坏、碾压坏招标方设施、设备、建构筑物,由买方负责恢复或按造价赔偿,并考核5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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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买方在接到招标方车辆调度要求时,未能在1h内完成响应,影响生产者,考核1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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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买方拉运不及时,造成粉煤灰料位上涨超过混凝土灰库有效库容的70%,考核买方2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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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买方随意倾倒堆放、露天倾倒、扬尘等原因造成环保影响的,考核5000元/次;被环保部门溯源到招标方,对招标方造成恶劣影响,除行政处罚由买方承担外,并考核10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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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买方原因造成灰库涨库或其他环保事件者,考核买方10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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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买方未按规定完成月度拉运量,负偏差超过5%(招标方产量减少因素除外),考核100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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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因买方拉运不及时,导致招标方启动固废处置应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如占库费用、倒运费用、输卸费用等。其中占库费用按照每吨每天中标价计,倒运费用按照5元/吨计,输卸费用按照5元/吨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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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因买方责任造成机组停运、非降、***网调度指令等损失,由买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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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未列入本文件中的,按招标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执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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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以上每个结算周期考核总额不超过该期结算金额的20%。 |
本竞价公告解释权归中煤新集六安能源有限公司所有。
买方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为买方对本竞价公告各项内容的含义已全面清晰理解,且无异议,本竞价公告内容对买方即产生法律约束力,成为双方交易的法律文件之一。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9718889069
中煤新集六安能源有限公司
202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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