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刘庄矿业1/3焦原煤地销竞价销售公告
项目编号:ZMXJ-LZKY-JYM-2026-09-002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9月4日举行刘庄矿业1/3***网络竞价销售活动。本次竞价采用竞拍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标的物情况简介
标的物:刘庄矿业1/3焦原煤。
1.竞价时间:2026年9月7日11:00-11:30。
2.底 价:1279元/吨(含税价)。
3.数 量:10000吨(中标量履约率达到90%以上视为完成)。
4.质 量:综合热值约5800-6200卡,以实际发运化验热值为准。参考数据:挥发分(Vad/%)36.26-37.38%;灰分(Ad%)18.82-22.32%;粘结性 G 值82-87;胶质层指数 Y 值(mm) 13-22;硫份(St,d%) :<1%。
5.竞价诚意金:20万元(人民币)。参与竞价单位缴纳的竞价诚意金可以在出具《竞价诚意金缴纳承诺书》后,作为后续参与新集公司竞价项目的竞价诚意金续期使用,反之,可申请竞价诚意金无息退还。成交单位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扣除全部竞价诚意金。中标成交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另行缴纳(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
6.合同执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中标量≤3000吨时,合同执行期限1天;3000<中标量≤6000吨时,合同执行期限2天;6000<中标量≤9000吨时,合同执行期限3天;9000吨<中标量时,合同执行期限4天;价高者优先安排发运。
7.存放地:刘庄矿业煤棚
8.加价幅度:2元/吨(含税价),(支持基准价起拍)。
9.提货方式:买方自提/由买方自行组织汽运(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
10.结 算:按竞拍中标价日发运量综合灰分及全水份结算(日发运量综合干燥基灰分Ad以20%为基准,每升(降)0.01%,在中标价格基础上减(加)0.1919元/吨;全水份Mt以5.0%为基准每降0.1%,在中标价格基础上加1.919元/吨)。
特别提示:
1.本次发布的竞价产品属于生产煤矿在提货期间现货交易产量,实际交付竞价成功的竞价人(以下简称成交方)的产品在时间、数量、质量方面有可能与成交方在参加竞买时所预想的要求不一致(按实际交易产品质量确认),存在小幅偏差,实物以实际交付为准;
2.我公司对本次发布的竞价产品在最终的交付时间、数量、质量等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竞价方参与本次竞价交易可能存在交易风险;
3.竞价方参与竞标前应自行前往生产矿了解数量、质量、存放位置等与本次竞价交易有关的情况;如竞价方参与竞标,一旦缴纳诚意金、报价,则视为竞价方已全面了解交易信息,且自愿同意按我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和条件进行交易,并承担全部交易风险。
现场查勘地址:刘庄矿业煤棚。
现场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86****9399
4.成交后,成交方不得撤回或放弃交易,必须保证能够正常发运,不得影响矿井环保及安全生产,请慎重参与竞价,否则,须承担扣除诚意金的违约责任。
二、资质要求
1.竞价人必须是国内独立经营主体,具备煤炭及固废处置等相关资质。
2.首次参加的竞价人应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材料。
3.报名参与竞价时,没有因违法、违规等行为而处于被限制服务状态。
4.具备关联关系的竞价人严禁同时参与同一批次竞价交易活动,一经发现,成交结果无效。
三、参与竞价的方法
1.注册:参与竞价人必须在“中煤商务”***平台注册成为会员,并提交企业完整的资质证明材料。
2.报名方式:竞价参与方应在竞价开始前,进入“中煤商务”***平台(或手机APP)首页,查看“公开销售”中竞卖信息,点击本次竞卖信息,进入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没有账号用户请进行注册。
3.竞价诚意金:参与竞价人需在规定时间2026年9月4日10:00前(以新集公司到账时间为准)将20万元竞价诚意金汇入公司指定账户,转账时需备注参与项目信息:刘庄矿业焦原煤竞价诚意金。若因未按时办理而影响正常参与竞价的,责任自负。竞价诚意金必须从竞价人的对公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及其他方式。竞价方成交后,中标公司需另行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抵煤款,竞价诚意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存放期间均无利息。
竞价诚意金缴纳账户信息(该账户为竞价诚意金专用账户):
开 户 行:浦发银行淮南分行营业部
账 号:12410078801900000364
开户单位: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在线竞价方式:凭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系统选择竞卖--竞卖中--参与竞价。
5.竞价结果查询:注册用户登录系统选择“我的”--竞卖订单--查看竞价结果。
6.参与竞价人员必须对标的物质量等有关合同履行事宜了解清楚,一旦成交,必须按规定签订合同,不得以标的物质量、价格及市场变化等原因拒签合同。
7.***平台竞价程序取得成交资格的交易商违约的,将不予退还已经提交的竞价诚意金,竞价标的物将由我公司另行处理。请理性出价。
四、竞价基本规则
起拍:
①起拍价:以起拍基价作为起拍价,允许起拍基价中标;
②起拍数量:起拍数量不低于1000吨且为 1000吨的整数倍。
延时机制:
如果在结束前1分钟内有人出价,则自动延时2分钟,最多延长9999次,且最后一次2分钟倒计时归零后,本轮竞价结束。
投标规则:买方投标时必须同时明确数量和单价,规则如下:
①报价:买方初始报价须等于或大于起拍价。每次报价的最小加价幅度为2元/吨且为整数。
②数量:买方投标数量不得低于1000吨且为1000吨的整数倍。买方每次调整量不低于1000吨且为1000吨的整数倍。
③同一价格同一数量只能报价一次;若用同一价格再次报价,须提高相同价格下的报价数量(即增量);若调整报价,须上调价格(即加价)作为一次新的报价,允许向上增量或向下降量。
中标:
①价高者得,并优先分配所中标数额。
②价格相同情况下,可多人中标,出价时间优先者得,优先匹配所中标数额。
③当中标客户中标数量超过该场剩余数量,只匹配该场竞拍剩余数量。
五、签订合同与付款
竞价结束后,成交方接到书面或微信通知签订合同之日起,必须在2日内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违约,扣除竞价诚意金。
六、竞价诚意金退还
竞价结束后,未成交竞价人的诚意金将按新集公司相关财务规定无息退还,也可以在竞价人出具《竞价诚意金缴纳承诺书》后,作为后续参与新集公司竞价项目的竞价诚意金续期使用。
七、提货要求
合同签订后,成交方必须按照合同条款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竞价成交产品的发运;因成交方原因不能按时履约,以及违反合同其他条款时,新集公司有权终止合同,认定成交方违约,扣除全额合同履约保证金。
八、其他声明
新集公司对产品质量不提供任何情形的担保和承诺;竞价成交后实际交付产品的质量,以生产矿井在可提货期间场地堆存的实物质量为准(实际装车化验质量为准)。
在竞价之前,参与竞价的公司应对当前各级政府的环保治理要求及公路运输治理措施、竞价单位实际提货能力做充分研究。同时对矿井方发运环境、道路通行状况、地矿关系等提前进行调研,确认履约能力,如因对上述情况不研究、不了解而造成不能按时履约的责任自负。
如因竞价成交方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交易的,视为合同违约,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标的物另行处理,违约单位将列入不诚信客户名单,***平台其他产品竞价,并保留追究其他责任的权利,请理性出价。
***平台利用技术手段发现交易商在竞价过程中存在“恶意串通,人为控制交易价格”的行为,***平台有权立即中止竞价或取消竞价,没收诚意金,按平台相关规定取消会员资格。
如因黑客攻击、系统及服务器故障等原因,导致竞价中断或无法正常进行的,则该场次的竞价无效,***平台有权对该场次竞价全权进行处理,任何竞价方均无权干涉。
参与竞价前,***平台相关制度和规定,***平台的竞价,***平台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并愿意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竞价人要自我审查,确保符合参与资格。如竞价人因自我审查不严格,造成交易失败,发生违约,将扣除全额竞价诚意金。
如有疑问,请在竞价前提出,请认真阅读条款,报名者视为认可所有条款。本次竞价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煤新集公司。
2026年刘庄矿业1/3焦原煤竞价煤购销合同
竞价编号:ZMXJ-LZKY-JYM-2026-09-002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
卖 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买 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产品购销合同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卖方已对相关条款进了提示和说明,双方已经充分沟通协商、买方已经确认并同意签署。
一、矿别、煤种、数量
1.矿别:刘庄矿业
2.品名:1/3焦原煤
3.数量: 吨(履约90%以上视为完成)。
二、交(提)货方式:
1.买方自行组织符合交通运营和环保要求的运力;煤炭在装运至买方指定车辆时,卖方即完成交货义务,一切风险转由买方承担。
2.卖方地磅房交货。
3.买方服从卖方发运安排,否则卖方有权拒绝发货,终止合同,买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三、煤炭价格:
1.价格:按竞拍中标价日发运量综合灰分及全水份结算(灰分Ad以20%为基准,每升(降)0.01%,在中标价格基础上减(加)0.1919元/吨;全水份Mt以5.0%为基准每降0.1%,在中标价格基础上加1.919元/吨。
2.结算金额(含税)=不含税结算价格*结算数量+税额
税率为13%,如国家调整税率,则相应调整结算价款,调整公式为:相应项目合同总价÷1.13×(1+国家相应最新税率)。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因不含税价与含税价之间换算出现差异的,结算时以含税价为准。
四、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以卖方现场采样化验日发运量综合灰分为准。
2.数量:以卖方地磅房过磅计量为准。
五、合同履约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本合同履约完成无争议后,按照公司财务退款程序予以无息退还。
六、货款付款方式、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买方将货款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打入卖方指定账户,经卖方财务部门核实后,将根据买方汇入金额按照合同价格的1.1倍预估单价,开具购煤申请单。
2.运杂费买方自理。
3.发运期限:按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履约期限共计 天,合同履约期间,价格不因市场行情变化作调整。
七、安全(环保)责任协议约定:
1.本合同履行遵循“谁作业、谁负责,谁过错、谁担责”原则。煤炭装车完毕、车辆驶离甲方厂区,货物安全和环保风险转移至乙方。
2.甲方安全(环保)责任:负责装车现场安全,杜绝超载超限。装车环节发生安全和环保事故,由甲方按过错承担。
3.乙方安全(环保)责任:负责到货后接卸、堆放、储存安全,落实防自燃、防火、降尘措施。乙方自提运输的,煤炭运输覆盖、运输过程安全及违章处罚由乙方承担。乙方人员车辆进入甲方厂区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违章造成甲方损失予以赔偿;因乙方储存、接卸不当引发安全和环保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4.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划分:车辆离厂前,甲方厂区、装车事故由甲方担责;离厂后运输、卸存事故由乙方担责。一方过错致对方损失的,过错方予以赔偿;双方均有过错按比例分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守约方可暂停履约;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5.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违约责任:
1.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在发运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发运总量(本合同销售产品库存不足除外,需要矿方现场勘察后签字确认)或放弃合同执行的,卖方将扣除买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率达到90%以上视为完成。
2.买方严格按照矿方现场安排进行发运,以满足矿井环保、生产等需要,若未按要求发运,将扣除买方全额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自动终止。因买方未按合同履约造成矿方的经济损失,由买方进行赔偿,并追究买方相关法律责任。
九、不可抗力事件
1.由于战争、自然灾害、运输中断、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或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到本合同的履约或者按约定的条款履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出示有关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相应证明。
2.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内,当事人可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
3.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本合同签订有效期期,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具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诉讼。
十一、廉洁责任及送达
1.买受人严禁在商务活动中行送钱物、有价证券等贿赂行为,双方同意并签订《煤炭购销廉洁协议书》并严格遵守,违反者一经查实,按协议约定处罚,同时取消买受人所有产品的客户资格。
2.本合同一方发往另一方的通知、信函等文件,均以本合同列明的住所地址为准,一方变更地址需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确认有效。只要按合同列明住所地址寄送,即视为送达。为方便工作联系,买方需提供对接业务的电子邮箱及微信账号,卖方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送至买方的通知、信函等文件亦视为送达。
十二、合同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十三、出卖人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买受人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双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双方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为了便于业务衔接,买卖双方《确认单》《工作联系函》原件及扫描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经双方盖章后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单位名称: 买方单位名称: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账号(货款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开户银行及账号:
中国银行淮南山南新区支行
18720579656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4007109235209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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