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长沙至赣州高速铁路江西段建管甲供物资
特殊桥梁支座、梁底检查车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建物招〔2026〕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长沙至赣州高速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资本金、江西省资本金、地方投资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70%、银行贷款占3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建管甲供物资特殊桥梁支座、梁底检查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江西省萍乡市、吉安市、赣州市,湖南省株洲市。
建设规模:新建长沙至赣州高速铁路线路起自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高铁长沙西站,经湖南省长沙市,江西省萍乡市、吉安市、赣州市,终至赣州枢纽赣县站。江西段新建线路正线长度297.573公里,其中正线桥梁长度110.979km,隧道长度157.986km,桥隧比88.24%。全线共设车站9座,分别为上栗、萍乡北、芦溪南、莲花东、永新南、井冈山东、遂川、赣州北、赣州西站,其中萍乡北、赣州西站为既有站,其余均为新建站。同步建设渝长沪联络线、赣州西联络线、赣厦联络线、赣县联络线,扩建赣州西动车运用所。代建湖南段正线长度4.956公里,其中正线桥梁长度0.653km,隧道长度4.303km。项目建设工期5年。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及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9日,***平台(https://****.gov.cn)点击“统一登录”进入“***平台(新平台)”,选择“交易主体招投标业务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其他工程板块搜索项目名称并“进入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未***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受理其投标,并退回投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 10 日9 时30分,地点为江****中心(江西省****街****号****中心****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台(https://****.gov.cn)”和“****路*******平台(https://****.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大道****号****楼
邮 编:330001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791-****815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大厦
邮 编:100000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87****0663
电子邮件:cr****@****.com
网 址:https://www.****.com.cn
9. 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及要求提出。
招标异议地址: 江西省****大道****号****楼
招标异议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异议电话: 187****0663
招标异议联系传真/邮箱:cr****@****.com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10. 监督方式
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向行政监管部门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投诉。
监督电话: 021-****6693
监管邮箱: sh****@****.****.cn。
****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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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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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特殊球型支座 |
C01 |
个 |
2 |
1.市场主体身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2021年9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TB/T 3320—2013及第1号修改单(球型支座)、TB/T 2331—2020(盆式支座)及TB/T 3561—2020(黏滞阻尼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3.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2021年9月以来)球型支座(TB/T 3320—2013或Q/CR 756.2—2020)、盆式支座(TB/T 2331—2020)及黏滞阻尼器(TB/T 3561—2020)至少两类产品的国内铁路或其他交通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技术规格书、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合同物资的进场验收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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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殊球型支座 |
个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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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特殊球型支座 |
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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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特殊球型支座 |
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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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特殊球型支座 |
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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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特殊球型支座 |
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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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殊阻尼球型支座 |
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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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特殊阻尼球型支座 |
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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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横向抗风支座 |
个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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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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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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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梁底检查车 |
JCC01 |
台 |
1 |
1.市场主体身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须具有检测机构依据《悬挂式桥梁检查车技术条件》(JT/T 1430—2022)或《公路桥梁梁底检查车》(T/CHTS 20001—2018)出具的近5年(2021 年9月以来)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供货业绩:投标物资同类产品须具有国内铁路或其他交通建设项目近5年(2021年9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合同物资的进场验收证明材料。 |
|
|
合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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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95/i6moOaEBMqitpwL5PWS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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