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将2026年9月10日发布的通欣路跨通甲河桥梁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项目编号:CC2026-86)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企业资信评审第三条商务标资信部分第3点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分项目细化原表述为“2021年9 月1 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工程建安造价1000
万元(或设计合同额 4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设计
内容必须包含桥梁,并且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6分”;评分标准及分值,表述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是指担任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设计、审核、审定中的一项或多项。”
疑问:请问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是指“担任项目负责人”还是“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
回复: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是指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
2、本答疑澄清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为准,且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单位:****城****中心
日期: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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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942/qpkhqaABMqitpwL5PSn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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