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生产车辆集中采购项目 已列入2026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心)、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分公司杭绍管理处、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杭绍管理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分公司金华管理处、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金华市东永高速投资有限公司东永管理处、浙江义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义东管理处、浙江临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金管理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分公司衢州管理处、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游管理处、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丽管理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龙庆管理处、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温州管理处、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永嘉分公司、温州市瑞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温州管理处、温州市文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温州管理处、浙江台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路运营分公司、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台金)、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管理处、杭州三通道南接线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杭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临建管理处、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管理处、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管理处、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上嵊管理处、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新天管理处、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浙江申嘉湖杭高速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苏浙皖分公司、德清县杭绕高速有限公司武康分公司、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杭甬复线宁波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采购生产车辆(巡查车、工具车、清障车)1批,旨在择优选取2026年度巡查车、工具车、清障车的供应商。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 3 个标段(合同段),招标范围如下:采购巡查车22辆、工具车18辆、清障车32辆。其合同包划分及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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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限价 (元/辆) |
需求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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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巡查车 |
巡查车 |
22 |
21.8 |
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德清县杭绕高速有限公司武康分公司、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管理处(2辆)、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新天管理处、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杭绍管理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分公司金华管理处(2辆)、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2辆)、金华市东永高速投资有限公司东永管理处(2辆)、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丽管理处、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温州管理处、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永嘉分公司、温州市瑞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温州管理处、温州市文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温州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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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工具车 |
纯电皮卡 |
8 |
22 |
杭州三通道南接线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苏浙皖分公司、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3辆)、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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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驱手动挡皮卡 |
1 |
15.6 |
浙江杭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临建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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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驱自动挡皮卡 |
9 |
17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分公司衢州管理处(2辆)、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浙江台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路运营分公司、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丽管理处(2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龙庆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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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清障车 |
抢修一体车 |
2 |
37.4 |
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游管理处、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永嘉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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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T折叠式平板清障车 |
6 |
32.8 |
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台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路运营分公司(2辆)、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丽管理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分公司金华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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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T斜滑落式平板清障车 |
5 |
34 |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管理处、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管理处、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管理处(2辆)、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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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T平板随车吊清障车 |
4 |
48.5 |
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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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T折叠式平板清障车 |
1 |
44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苏浙皖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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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T托吊联体清障车 |
3 |
78 |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上嵊管理处、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丽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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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T旋转吊清障车 |
1 |
108 |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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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T托吊联体清障车 |
7 |
90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苏浙皖分公司、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游管理处、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台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路运营分公司(2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分公司杭绍管理处(2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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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T旋转吊清障车 |
2 |
118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分公司衢州管理处、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丽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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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T托吊联体清障车 |
1 |
110 |
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注:清单中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合同执行的大概数量,最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供货情况结算,中标单位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或下属需求单位分别签订合同。项目业主或其下属单位在2026年度如有车辆设备增购需求的,可按本次招标结果执行,投标人不能因供货数量的变化而要求调价。
2.3 交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招标人发出确认的采购需求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内。(适用一次性完成供货的项目)
□接到发包人该批次供货需求通知后 日历天内。(适用多个批次供货的项目)
□2.4 供货周期: (超过1年无法完成全部货物供货的项目填写)。
2.5 交货地点:浙江省内(免费送到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业绩要求:(1)合同包1:自2023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须具有巡查车的供货业绩,且累计供货数量不少于7辆。
(2)合同包2:自2023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1)新能源皮卡供货数量不少于2辆;
2)燃油皮卡供货数量不少3辆。
(3)合同包3:自2023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1)10吨及以下清障车供货数量不少于5辆;
2)35吨及以上清障车供货数量不少于4辆。
(注:如同一合同不能同时满足,投标人可提供多份合同,对应车型的供货数量可分别累加计算。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或经销商)之间签订的销售合同不予认可。)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在招标中对3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3个标。
3.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须加盖生产厂商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同一制造商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若涉及多个品牌,则需分别提供各品牌的授权证明文件。
(2)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将认定生产厂家的投标有效,其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投标无效。
3.6/。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网上下载时间:2026-09-09 16:00至2026-09-24 09:00。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com)****中心一CA办理一附件《浙江交投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最新版》、《浙江交投CA数字证书更新(续费)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中心办理,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71-****9655;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400****660转6转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09-20 09:00。招标人将于2026-09-21 09:00前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09-24 09: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2.1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2.2 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2 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送至浙江****中心(****路****号****大厦,联系人:郑先生,电话:133****0529)。
☑5.2.3 不要求递交样品等。
□5.2.3 要求递交样品,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送达(自行放置)****路****号****大厦浙江****中心样品临时存放点(邮寄填写联系信息:联系人:郑先生,电话:133****0529)。
5.2.4 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下载、递交投标文件。(适用于多标段(合同包)情形)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至浙江****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当所有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因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如要求递交样品等,因投标人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网址:https://****.com)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om)、***网站(http://www.****.com)、***平台(http://www.****.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中心
联系人:斯女士
电话:0571-****5588转65395
电子邮箱:
****中心: 浙江****中心
地 址:****路****号****大厦
联 系 人:董女士
电 话:0571-****8633
电子邮件:69****@****.com
监督部门: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室(公司纪检部门)
地 址:****路****号****大楼
电 话:0571-****3010
系统维护电话:0571-****6758(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供应商操作手册及视频详见:
https://****.com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联系人为浙江****中心董女士;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斯女士;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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