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民辅警等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BF【CG20260028】号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民辅警等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肆拾玖万陆仟元整(¥496000.00 ),单价金额为800元/人/年
最高限价(如有):肆拾玖万陆仟元整(¥496000.00 ),单价金额为800元/人/年
注: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投保人数约620人,最终结算价每年不超过496000.00元。)
采购需求: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民辅警等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委托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5)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6)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政策;(7)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9)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如为保险总公司(法人机构),须提供《保险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许可业务范围应当包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2.如为保险分支机构(分公司),须提供《《保险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分支机构许可证未载明业务范围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许可业务范围证明材料,总公司业务范围应当包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10)本项目仅允许有承保意愿的保险公司本部或授权的一个分支机构参与。
1.若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出具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2.同一保险公司总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保险公司多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形,该保险公司全部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本公告“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nx****@****.com,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电子邮件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并备注投标供应商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博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科技园兴水路 1 号绿地 21 商城A****楼商业房(左右牛肉面西侧))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7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博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科技园兴水路 1 号绿地 21 商城A****楼商业房(左右牛肉面西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本次***平台(http://www.****.cn)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地 址:****路****号
联系人:周方茹
电 话:0951-***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博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科技园兴水路 1 号绿地 21 商城A****楼商业房
联系方式:0951-***6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莹
电话:0951-***6593
代理机构:宁夏博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8810/k1VkOKEBni4p5U9XXiAh.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