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第二小学采购智慧作业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Y-CG-202659
项目名称:盐池县第二小学采购智慧作业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0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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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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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第二小学采购智慧作业设备项目 |
轻型批阅机 |
A02102100 教学仪器 |
1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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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元): |
2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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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格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1.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注:1.3-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
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3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2.4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2.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专项说明本国产品认定及价格扣除情况。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2.7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广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次公告在“***平台、***平台”发布。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3日18时前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发送到NX****@****.com 邮箱进行登记,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成功后,我单位将招标文件发送至贵单位邮箱,截止登记时间不予受理(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
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平台***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池县第二小学
地址:****城南路
联系方式:138****443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以北绿地21商城A****楼
联系方式:0951-***9821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艳丽
电 话:138****443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苏文娟、贾羽、梅丽
电 话:0951-***9821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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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8810/IA3jrqABLRKCxEZfyPJ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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