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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青洋体育公园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6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福建 - 泉州市 - 安溪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不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项目预算 1244.91万
省份/直辖市 福建 所属地区 泉州市 - 安溪县
采购单位 安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项目联系方式 188****7472
更多联系方式 135****5603 135****5651 0595-****2882
代理机构 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189****2618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青洋体育公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2026]5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安溪县尚卿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尚卿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安溪县青洋体育公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健身步道桩号K25-K38、登山步道桩号K1-K157、登山步道二桩号K1-K163,道路修建宽度:****道****.5-9.9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林绿化、护坡工程、路灯工程等。工程造价1244.907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造价1244.907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1244.9074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1244.9074万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44907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苗木养护期为12个月(其中成活养护期6个月,日常养护期6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高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下同)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园林绿化类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城***网的“****城***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同一合同范围内工程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指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自行办理信息登记;(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2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18日17时00***网址:( http://****.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24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具体详见《****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及《****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3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补充缴款凭证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若需) ;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建筑[2020]26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建筑[2022]24号、泉建筑[2022]65号、泉发改规[2023]5号文件要求,***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1月05日10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http://****.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溪县尚卿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建****路****号

邮 编:362432

电子邮箱:/

电 话:188****7472

传 真:/

联 系 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街****号****大厦

邮 编:362000

电子邮箱:13****@****.com

电 话:189****2618

传 真:0595-****3232

联 系 人:蔡元艺

项目负责人:蔡元艺

***平台名称:***网

网 址:http://****.gov.cn

联系电话:0595-****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中心

联系电话:0595-****2027

****中心名称:****中心

地 址:****中心二层

联系电话:0595-****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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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79/wVP0LqEBni4p5U9XSZ6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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