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致:受邀请单位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现对蔡一村喜南街道路拓宽工程进行询价,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蔡一村喜南街道路拓宽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20-****663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广华晟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3****3301
三、建设地点:蔡一村内。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围绕蔡一村喜南街道路拓宽等(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以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要求等,承包蔡一村喜南街道路拓宽工程所需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86,064.06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起止时间、报名起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含本日):2026年9月10日00时00分至2026年9月14日23时59分。
2、报名起止时间(含本日):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4日9时00分至17时30分(工作时间内)。
3、报名地点:请有意向的投标人****路****号。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及被委托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人的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电子文档)每套人民币300元,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款收据,售后不退。
4、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6年9月16日 09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26年9月16日 10 时 00 分。
递交地点:****路****号。
5、开标开始时间:2026年9月16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路****号。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投标人通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报名指定地点进行投标登记手续。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打印《报名及文件发售登记表》与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11****@****.com )报名资料通过后,报名投标人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纳标书款【收款码将以回复报名邮箱方式发送】,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级;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中标***网站()、***平台(http://www.****.com)、***平台(https://****.gd.cn)公示。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电话:020-****6636
联系人:蔡先生
十五、***网站()、***平台(https://****.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广华晟建设有限公司渠道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 出让投标资格的;
5.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9. 存在行贿情形的。
十六、备注:1.竞投单位本年通过协商议价、三方报价方式累计承担蔡一村集体货物、工程及服务采购类项目不得超过30万元(不含本数),超过30万元(不含本数)的,视为无效报价。2.供应商不得与本村“两委”干部本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及配偶父母、兄弟姐妹,本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存在参与投资、经营等利益关系情况。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农村集体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与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相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该项目的管理、监理、检测或验收服务项目的采购。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广东广华晟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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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7400/mJRFhKABMqitpwL50Gz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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