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首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26年9月22日15:00时****中心第一开标室公开举行拍卖会,公告如下,竞买人在竞买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附件拍卖须知和土石料销售合同。
一.拍卖标的明细
1.标的名称:凤阳县大庙镇灵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结余土石料(含土)。
2.标的数量:约43.19万吨,最终以修复工程实际产生的结余土石料量、经业主单位、竞得人和属地监管单位三方确认的过磅清运数为准。
3.起拍价:人民币4300万元,现场应价低于起拍价的,不得成交。
4.结算方式:按成交单价结算。(一次性结算,缴纳成交全部价款,后续按照实际过磅数量多退少补)
成交单价=成交总价÷431900吨,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单位为元/吨。
最终结算应付总价款=成交单价×最终过磅清运数。
5.标的物现状:标的物按现场现状移交。业主单位的测绘、检验、评估等材料仅作为内部测算依据,不构成对标的物数量、品相、规格、质量、用途、市场行情等的任何明示或默示担保。(竞买人应当在竞买前仔细审视了解拍卖标的,充分考虑标的物的价值、销售税费、二次破碎、装载、运输、洒水降尘、看管、道路使用养护及损毁修复等其他成本和市场因素综合合理报价,注意投资风险。若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已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瑕疵,须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后果。)
二、咨询看样
竞买人应于公告期内自行完成现场踏勘,并认真查阅本项目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特别告知和销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凡参与竞买者,均视为已实地踏勘并完全理解项目情况,接受公告全部条款。相关咨询可按公告联系方式与项目负责人或业主单位联系。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及现场需提供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名单。
3.已按拍卖公告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800万元。
4.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半小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领取号牌进入拍卖会场参加竞买:竞买人为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转账回执、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截图、以上材料均一式四份加本人签字。非本人参加的要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式四份。竞买人为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转账回执、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截图、授权委托(非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一式四份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拍卖现场会的竞买人须遵守拍卖规则,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拍卖会场,超过规定时限即视为自行放弃竞买资格。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应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四、竞买保证金
1.竞买人于2026年9月21日下午17:00之前****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00万元,转账须备注:“凤阳县大庙镇灵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结余土石料(含土)出售竞买保证金”。(转账账户、成交确认书、土石料销售合同应主体一致)
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任一账户:
①户 名:****中心
开 户 行:安徽凤阳农村商****城支行
账 号:20000395357866600000025
②户 名:****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凤阳支行
账 号:12230001040014201
③户 名:****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凤阳支行
账 号:1313072129300095566
④户 名:****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账 号:187210623578
2.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按原缴纳途径无息退还。
3.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竞得人履行合同义务,不冲抵成交价款。合同期内,竞得人有违约行为的,业主单位有权依据合同具体约定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竞得人完成全部土石料清运、结算完毕且无其他违约行为的,业主单位在结算完成后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形具体见附件《土石料销售合同》。
五、竞得人要求
1.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向业主单位支付全额成交价款,并签订《土石料销售合同》(见附件)。
2.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全额成交价款或签订《土石料销售合同》的,视为根本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内容,业主单位有权将其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再行委托拍卖该标的,同时还应支付本次拍卖产生的拍卖佣金。
3.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具备日均清运不低于4000吨土石料的能力,即在签订合同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修复工程全部结余土石料清运,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全部清运的,每延期一天,按人民币5000元向业主单位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业主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剩余土石料另行处置,竞得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含二次处置费用)。
3.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单位书面通知后3 日内仍不整改的,视为根本违约,业主单位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单方解除合同,另行处置剩余土石料,并有权追偿损失:
(1)拒不服从业主单位及监管单位现场管理、拒不执行合规作业要求的;
(2)擅自装运拍卖标的以外的土石方、矿产资源的;
(3)在作业现场私自筛分、挑选、分拣土石料,筛选优质石料、遗留劣质石料的;
(4)无正当理由停工、拒运,未完成全部结余土石料清运工作的。
六、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拍卖),****中心和业主单位以及代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参与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土石料现场堆放情况、品质瑕疵、作业场地、进出道路、运输条件、周边环境、政策管控、市场行情及清运风险进行全面、充分的实地踏勘与核查,确认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潜在风险,竞买人应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该标的状况,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和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成交后,竞得人不得再以土石料质量、数量、品相、场地条件、运输环境、政策限制等任何理由,主张拒绝付款、拒绝签合同、要求合同变更、解除、降价、退款或拒绝履行其他义务。
2.竞得人须负责协调土石料装运道路协调使用、日常养护、扬尘治理、破损修复;负责机械和车辆报备批复及其他合规证件办理;负责地磅、磅房、监管人员工作区的建设和维护;负责组织装车、运输、秩序管理、环保降尘、看管;负责施工、运输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土石料的堆放。以上所有相关安全、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竞得人负责。
3.代理服务费: 3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4.本公告附件拍卖须知、土石料销售合同共同构成本项目公告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买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项目全部文件。竞得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其他未尽事项在《土石料销售合同》中予以明确。
七、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安徽首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牛志强
联系电话:183****3311
业主单位:凤阳县临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志丹
联系电话:139****1406
八、最终解释权
最终解释权归凤阳县临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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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68/vj_ef6ABni4p5U9XDth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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