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运营服务(BOO模式)项目更正公告
各供应商:
我公司现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运营服务(BOO模式)项目(GN2026-17-5856)磋商文件做出如下更正。此次更正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更正内容与磋商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更正内容执行。
项目更正内容如下:
太湖路园区地面停车场现已建设48个充电桩(品牌为京能新能源,7kW交流桩),该位置无需供应商新建充电桩。本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须将该部分已建设的充电桩纳入统一智能化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4日
附件
澄清公告(签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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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6093/VgREaqABLRKCxEZfvvt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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