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城建|武昌首府存量住宅渠道分销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01425368260920046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湖北交投·****城建|武昌首府存量住宅渠道分销服务,招标人为武汉智盛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二环内武昌滨江杨园片区,南临和平大道,紧靠地铁5号线和10号线(在建)余家头站,毗邻武昌滨江和徐东商圈,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周边2公里范围内教育(武汉理工、中华路小学、余家头小学、规划九年一贯制学校)、医疗(中原医院、武昌医院)、商业(居然之家、****广场)等配套设施齐全。项目包含M1、M2两个地块。占地面积约3.65万方,总建筑面积19.17万方,计容建筑面积14.32万方。其中,包含6栋住宅、1栋酒店及社区底商。
2.2招标范围
湖北交投·****城建|武昌首府存量住宅渠道分销服务;
本标段预算:400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渠道佣金费率(***网签合同备案价*费率)不超过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服务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或累计结算金额达400万元。
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武汉市武昌区铁机路与和平大道交汇处西北角。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8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平台服务费10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平台(网址:http://****.com、***平台 (****.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智盛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铁机路与和平大道交汇处西北角
联 系 人:夏天成
电 话:185****0158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道****号****中心
联系人:赵艺媛、桂卓潇
电话:027-****8356、139****3312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武汉投资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地 址:湖****大道****号****广场东塔2518室
联系人:湖北交投武汉投资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电 话:027-****4920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2026年9月22日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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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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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业资质。 |
注:1、投标人应提供①营业执照;②***平台登记信息截图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证明或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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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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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3年至少承担过1项房地产住宅项目渠道分销业绩。 |
注:1、近3年是指2023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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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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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网”(htt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无需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赵艺媛(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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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5826/XhE_x6ABLRKCxEZfSYW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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