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路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G4株耒高速公路扩容工程第四总监办档案资料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高路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高路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G4株耒高速公路扩容工程第四总监办档案资料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湖北高路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G4株耒高速公路扩容工程第四总监办档案资料服务项目
标段名称:湖北高路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G4株耒高速公路扩容工程第四总监办档案资料服务项目
1.2采购编号:G03425368260910046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南省。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湖北高路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G4株耒高速公路扩容工程第四总监办档案资料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竣工文件咨询组卷、数字化、检测、档案专项验收、竣工资料装订、移交及保管服务工作等相关工作。各标段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限价:2015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具体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交工验收通车运营并完成档案资料移交至项目公司(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7质量要求:合格;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候选供应商或选择预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3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平台(网址:http://****.com、***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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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高路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大道****号****广场
联 系 人:柳女士
联系方式:159****060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大道****号****中心
联 系 人:游女士、张先生
电 话:027-****8396
监 督 人:中共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湖北省武****广场
电 话:027-****0565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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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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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相关证书清晰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响应的,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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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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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内独立承担过1个交通运输类项目档案文件整编业绩或1个交通运输类项目档案文件数字化业绩。 |
注:
1、近年承担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出具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本表中“近5年”是指从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变更且影响响应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不能以其子公司的名义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供应商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5、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6、交通运输类项目是指:公路、铁路、水运、管道、民航、城市轨道交通等项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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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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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网”(htt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网页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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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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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工程中级工程师(或档案馆员)及以上职称; 2、近5年至少担任过1个交通运输类档案文件整编项目或1个交通运输类档案文件数字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人员任职情况、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该业绩将不被认可;
3、供应商须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上述材料所载明的参保月份中,须至少包含自2026年1月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的任意连续3个月;
4、本表中“近5年”是指从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5、交通运输类项目是指:公路、铁路、水运、管道、民航、城市轨道交通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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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5826/ApWliqABMqitpwL5waA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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