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及集团批复(明交运集团经〔2026〕202号),询价单位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客运一分公司,****广场停车场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比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比价项目情况
1. 项目业主名称: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客运一分公司;
2. 询比价项目名称:****广场停车场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拆除车站原有旧充电桩及设备基础,采购安装1套160kW群充设备(1拖4枪,整体质保5年)。采购范围包含原有设备拆除清运、设备供货、运输、设备基础施工、高低压配电工程、安装调试、通电验收、安全文明施工、税费等全部工作内容,实行总价包干,报价人承担施工全过程全部安全责任,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报价清单。
二、询比价单位
1. 福建嘉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福建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
3. 厦门翔欣华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99300元整(含税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人资质及报价文件要求
1. 报价单位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报价单位需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
3. 报价单位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负责人参加报价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报价的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负责人授权书;
5. 报价函、质保服务承诺书、工程量报价清单。
备注:以上复印件均须清晰并加盖公章,模糊不清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文件须将全部资料统一密封封装,封面标注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人须自行踏勘现场,充分预判施工条件、风险及全部配套费用,一经报价不作调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评选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最低报价出现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评选时间
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上午10时00分,逾期提交或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封装视为无效报价。
2. 报价文件可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至:永安客运一分公司办公室(****路****号),邮寄以收件时间为准,请自行预留邮寄时效。逾期提交、未密封、未按要求盖章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3. 评选时间:2026年9月15日上午10时00分。
4. 评选地点: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客运一分公司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翁;
联系电话:137****3272。
八、公告时间
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九、监督方式
监督部门:三明市国资委;
联系电话:0598-***0992。
附件:
1. 报价函
2. 质保服务承诺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工程量报价清单(Excel版)
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客运一分公司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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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5723/2geTgKABLRKCxEZfoq1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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