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中北巴士有限公司279辆营运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
转让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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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庆中北巴士有限公司279辆营运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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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0GYCQ26C0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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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安庆中北巴士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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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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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6年9月21日8:00始至2026年10月12日17:30止。 2.咨询展示期: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10月12日17:30止; 3.网络竞价自由竞价期:2026年10月13日10:00始至2026年10月13日10:10止,自由竞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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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标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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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 |
转让期限(年) |
转让底价(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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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中北巴士有限公司279辆营运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 |
3 |
193.23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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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说明: 1.****路****条、车辆279台,其中:混动70辆、纯电209辆,详见附件“资产评估明细表”; 2.公交车身广告发布位置限定为车身两侧(车窗以下)及车尾。轮胎、前后门处、车辆自编号位置、车尾放大字位置、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禁止张贴位置均不得发布商业广告。 3.合同签订且受让方支付首期转让费用后委托方开始交付标的。 4.竞买人应于竞买前实地踏勘、详细咨询标的相关情况,一经应价即视为认可标的全部现状,相关风险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公司及委托方不对标的承担任何品质及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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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及费用支付 |
1.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2.履约保证金:自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向委托方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一个月租金),租赁期满后无违约责任情况下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转让费用支付:转让费用每 6 个月支付一次。首期转让费用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转账支付,以后每期费用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前一个月内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先支付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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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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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可参与竞买,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等相关广告类业务。***网(http://****.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竞买。本拍卖标的不接受联合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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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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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标的车辆广告的制作、安装均由受让方自行完成。受让方所发布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并办理相关广告发布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转让期间,车辆的车身广告媒体所有权属于委托方,受让方只有经营广告发布使用权。受让方不得在转让期间对车辆的车身广告媒体进行转让、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所有权的行为。 4.受让方必须确保发布广告的美观、整洁,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受让方要保证所贴广告破损脱落后,及时更换修复。受让方在广告期满及转让期满后一周内,必须恢复车身广告位置的外观原状,以免影响委托方车辆的外观形象。 5.受让方在委托方场地张贴车身广告时,应遵守委托方场地及车辆的管理规定,并利用非营运时间张贴广告,以避免影响委托方的营运。 6.受让方与第三方客户所签广告发布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本项目约定的转让期限,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同时,委托方有权对超期限广告进行处置。 7.受让方经营本标的广告业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对他人造成侵害的,由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8.转让期限内,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运营载体,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①未依法经营,或未按合同约定发布广告的; ②拖欠广告经营权转让费用超过30日的; ③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经委托方书面告知5个工作日后,仍未整改的。 9.其他未尽事项详见《经营权转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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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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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子竞价拍卖方式****中心***平台进行,价高者得。***网址:https://****.gov.cn首页选择【交易系统登录】。以“最高报价者得”原则确定成交人,拍卖人依据竞价结果依法确定最终成交结果并公示成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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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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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主体库登记:符合本项目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登****中心网站(网址:https://****.gov.cn),首页选择【交易系统登录】。 具体流程参****中心网站(网址:https://****.gov.cn)服务指南-操作手册下载-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2. 项目登记:意向受让方注册登记成功后,页面跳转至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页面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竞价”,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受让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分别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3.①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17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②报名方式:***网络电子化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邮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注:意向受让方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须在附件“报名项目资料中”栏目中同时上传第(1)(2)项要求的材料,若材料缺项、影像模糊,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意向受让方可对退回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修正后补充上传,重新提交审核)。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仍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次竞价,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负责。 (1)如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委托参与竞拍的,同步上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竞拍的,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2)在“工本费支付凭证”栏目中上传清晰的材料费支付凭证。 4.交易保证金及材料费缴纳: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10月12日17:30前,通过***网银转账形式,足额缴****中心指定账户。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交易保证金收款账户(转至以下任一账户): 账户名称:****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龙山路支行 账 号:182758134761 账户名称:****中心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安庆集贤支行 账 号:83487090000180101000040 账户名称:****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安庆市分行集贤路支行 账 号:6232811680000702721 材料费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华银支行 账 号:225012916291000002 注意事项:保证金及材料费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及材料费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数额不足、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参与成功,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项目竞价: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3)本项目标的竞价阶梯:本项目起拍价:193.23万元/年,每次加价幅度:1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5.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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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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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将通过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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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处置 |
1.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人后,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受让方的保证金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且委托方同意后办理退还手续。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签订《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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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路****号****楼交易二部(一),联系电话:0556-***0480。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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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收取 |
1.意向受让人报名时需缴纳材料费200元,该费用缴纳后无论是否竞得均不予退还。 2.拍卖佣金:年成交价的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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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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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gov.cn),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网查询。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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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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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方:安庆中北巴士有限公司 地址: 安****大道****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刘部长 183****0399 2.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楼交易二部(一) 联系人及电话:汪骞 0556-***0480 3.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街****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区4幢18层 联系人及电话:徐部长 137****0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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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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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连续竞价须知》、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电子竞价风险告知; 2.《授权委托书》; 3.《竞买申请书》; 4.《资产评估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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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一旦参加竞买,即标明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委托单位、拍卖机构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时,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买成功后,受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标或拒付成交价款。拍卖公司对标的品相及质量不做任何担保。拍卖公司也不因标的的实际差异对成交价做任何调整。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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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安庆中北巴士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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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5606/FRCBwaABLRKCxEZf-Fx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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