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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40天门市吴刘至新华段新建工程前期工作(HBTM-202605GL-006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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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TM-202605GL-00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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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G240天门市吴刘至新华段新建工程前期工作已由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240天门市吴刘至新华段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天发改审批〔2026〕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门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门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杰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天门市 建设规模:G240天门市吴刘至新华段新建工程起于石家河镇吴刘村,接许广高速石家河收费站出口与G240交点处,向南经过北港湖村、东吴村,在东吴村往南跨越天北干渠和东河,终点位于黄潭村小木桥村接G348***网湾段,全长5.128km。采用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标准,标准路基宽25.5m。项目总投资约3.19亿元。(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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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全线范围内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勘察)及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工作:(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 号)、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本项目全线范围内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为编制成果文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勘察、测量、分析研究和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超出投标人资质和能力范围之外的专题报告应由投标人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编制)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其中专题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防洪评价(不含物理模型)、环境评价、水土保持、用地预审、规划选址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压覆矿产资料调查、文物保护专题、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等;(2)初步设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全线范围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环保、水保、景观绿化、其他工程等)的初勘、初测、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含概算调整)及相应的造价分析等,以及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初步设计阶段的所有工作;配合项目实施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科研项目、项目评估、奖励申报等工作;设计人应配合专题编制单位做好专题报告,并根据设计进程及时向专题编制单位提供相关专题资料,与发包人、施工图设计单位等及时做好相关资料交接。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01。其中:计划开工日期指编制工可、勘察设计开始服务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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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勘察设计服务期300日历天,直至初步设计文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以上服务周期为预计服务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3)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共同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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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17日至2026年09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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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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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投标相关事宜 | ||||||||||||||||||||||||||||||||||||||||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 8.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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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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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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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平台(www.****.gov.cn)备案截图(应能清晰反映投标人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等内容)。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勘察设计业绩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无法查询的,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勘察设计合同扫描件。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业绩需出具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的扫描件。 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可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等相关证明文件,或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业绩需与联合体协议里分工的工作内容对应。 4、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可分别计算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勘察设计业绩;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5、单个业绩若能同时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指标,则该业绩可分别计算。 6、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7、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及勘察设计工作均以项目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8、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9、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10、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1、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2、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最低要求,且均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3、项目负责人的个人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无法查询的,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的个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业绩需出具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 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人员任职情况的,可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等相关证明文件,或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单个业绩若能同时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指标,则该业绩可分别计算。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可分别计算工程可行性研究和设计业绩;但若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则仅计算一次个人业绩。 5、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技术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为准; 6、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 2025年1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5年1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7、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程地质、工程勘察、水文地质、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岩土工程等专业职称; 8、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及设计工作均以项目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9、同一标段内,项目主要人员及分项负责人均不允许兼任。 10、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 11、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2、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3、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 2025年1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5年1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程地质、工程勘察、水文地质、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岩土工程等专业职称; 5、同一标段内,项目主要人员及分项负责人均不允许兼任。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分项负责人汇总表与分项负责人资历表不一致的,以附的资料为准。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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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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