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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阳光城外围停车场管理经营项目

15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安徽 - 六安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恒生阳光城外围停车场管理经营项目
省份/直辖市 安徽 所属地区 六安市
采购单位 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业主委员会 项目联系方式 191****2343
代理机构 六安市辉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陈工 0564-***1538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城外围停车场管理经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JY1110001062461001

二、项目名称:****城外围停车场管理经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驰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中心****楼

成交金额:贰拾万元整/年(小写:200000.00元/年)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场,联系电话:0564-***153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城业主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解放路与佛子岭路交口

联系方式:191****23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辉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场

联系方式:0564-***1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1538

2026年09月07日

附件: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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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5278/p5L8eqABMqitpwL5nOv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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