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机场珠航机务及配套设施项目、新配餐厂房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询比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珠海机场珠航机务及配套设施项目、新配餐厂房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珠海机场珠航机务及配套设施项目、新配餐厂房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
1.2 采购编号:CZ20260025400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概况、采购范围、限价:
1.5.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珠海机场珠航机务及配套设施项目、新配餐厂房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航空横一路南侧、航空纵三路东侧
规模:建设用地面积:76002.38平方米,地上3层;地下0层;总建筑面积约23597平方米。
其中,珠海机场珠航机务及配套设施项目建筑面积约14824平方米,包括1号飞机库、2号化工品库、3号车间及其室外工程;
其中,公用设施项目建筑面积约1823平方米,包括4号动力车间及其室外工程;
其中,珠海机场珠航新配餐厂房项目建筑面积约6950平方米,包括5号配餐厂房及其室外工程。
1.5.2 采购范围: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设计涉及的全专业(不含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报告书、审查合格书、设计变更审查、施工图综合审查报告(出具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合格文件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过程记录表》以及备案报告)和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许可等相关报建工作。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5.3 采购限价:3.383867万元。
注:1、以上均为含税。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1.6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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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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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珠海机场珠航机务及配套设施项目、新配餐厂房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航空横一路南侧、航空纵三路东侧 |
2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国e平台(新版,网址:www.****.com)购买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2.2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2.3 递交文件***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5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6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7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其他非企业组织的应提供所在行业同类证明材料及查证渠道。
2.8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含房屋建筑工程)。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国e平台(新版,网址:www.****.com)”,选择项目领购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新版,网址:www.****.com)线上售标;售价:500元。
3.3 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采用在国e平台(新版,网址:www.****.com)***网上公开询比,具体操作如下:
1.国e平台注册
***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新版,网址:www.****.com)进行购买询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等操作。建议使用“遨游(www.****.cn)”、“QQ(http://****.qq.com)”浏览器,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采购文件前前往国e***网页进行注册(***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用户注册手册》。
国e平台操作咨询联系人:
叶小姐:电话:020-****0669;李先生:电话:020-****0665;李小姐:电话:020-****1083;邓先生:电话:020-****0683;苏小姐:电话:020-****0676;杨小姐:电话:020-****1085;史先生:电话:020-****1081;
2.电子询比文件的购买方法
询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供应商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陆系统,***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具体步骤:
(1)首先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5)点所述方式购买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提醒: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国e平台,完成采购文件购买及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5)采购文件购买方式:
供应商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陆系统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a.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b.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c.购标订单完成后,供应商可登录国e平台,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9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e平台(新版,网址:www.****.com)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询比预案与程序终止说明
5.1 询比项目第一次公告下载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将发布延期公告,说明延期原因,延期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延期时间截止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仍少于3家的,可继续完成采购评审。
询比项目第一次公告下载文件的供应商满足3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将发布延期公告,说明延期原因,延期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同步延期响应文件递交日期。延期时间截止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仍少于3家的,可继续完成采购评审。
如第一次公告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满足3家,评审阶段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3家,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
6、联系方式
6.1采购人:珠海航空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街****号
联系人电话:梁工,020-****4689
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厦至1403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先生、李小姐0756-***0022
电子邮箱:/
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询比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国e平台(新版,网址:www.****.com)澄清区域提出疑问,澄清问题提出截止时间是2026年9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
7.2 如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函2个工作日内告知异议人是否受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在受理异议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路****号****大厦至14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余先生、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6-***0022
7.3 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是否受理的,或异议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者处理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方: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监督检查室
投诉地址:****路****号****大厦
投诉联系人:徐先生
投诉联系电话:020-****5012
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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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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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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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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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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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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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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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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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5271/uZcpn6ABMqitpwL5gIr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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