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0260930-000001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石油销****大厦充电站低压施工代建项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1 | 土建及安装施工服务 | 1 | 项 | 9% | 2026-11-30 |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大厦充电站项目规模:新建1套800kVA高压箱变,高压接入距离约90米。新建1套800kW一拖十六直流分体机,7套双枪充电终端,1套单枪充电终端,对应15个充电车位,同步配套照明、监控系统等。该充电站项目已通过公司决策。 本项目低压工程内容包括:设计、材料采购、设备基础施工、电缆沟施工、电缆管施工、电气安装施工、照明监控施工(含路灯、监控、录像机等设备采购)等,不包含充电设备采购及充电设备调试。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大厦充电站项目场地合作方要求,本项目高低压工程施工需指定由大达集团承建,并将此作为场地租赁合同生效的条件,且大达集团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资质,承担过古荡农贸市场电力扩容项目等高压接入工程项目业绩,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根据集团《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七)。项目所处环境条件特殊,无法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比)价等竞争性方式采购的。”从 EPC 总承包模式充电站项目获取方式来看,基于场地方原因及行业市场环境,高低压施工部分由场地方指定的主体实施是项目落地的前置条件,因此本项目情况符合上述规定要求。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杭州大达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余****城
八、公示有效期: 2026-10-12 至2026-10-15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许工 | 电话: 0571-****5852 |
| 联系地址:浙江****路****号****中心 | 电子邮箱:zh****@****.****.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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